关于节的解说——《周礼》所见的节
关于节为何物,资料并不缺乏。《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元年十月记载了沛公刘邦至霸上时,秦王子婴投降的情况:
沛公……至霸上,秦王子婴,素车白马,系颈以组,封皇帝玺符节,降枳道旁。
封皇帝之玺、符、节而降,《史记索隐》引韦昭之说:
节,使者所拥也。
可知秦已有使者所持之节,它与玺符一起封好后交给沛公。此节无疑就是《始皇本纪》二十六年条所载之节:[4]
衣服旄旌节旗,皆上黑。
《索隐》在韦昭之说后接着征引《释名》:
节为号令赏罚之节也。又节毛上下相重,取象竹节。
号令赏罚之节,说明使者持节而为君王之代理,施行号令赏罚;节毛云云,是其形态的说明。《汉书》同一出处所载颜师古注亦称:
节以毛为之,上下相重,取象竹节,因以为名,将命者持之以为信。
节的形态委诸后述,现在暂且试述节的作用。
关于使者所持之节或将命者所持表示凭信的节,《周礼》已有记述。但是在“《周礼》一书所勾勒出来的周制”中,并不仅限于使者之节。以下则略述《周礼》所见之节。
《周礼·地官司徒·掌节》载:
掌节。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守邦国者用玉节,守都鄙者用角节。凡邦国之使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金也。以英荡辅之。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皆有期以反节。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节者有几则不达。
内有玉节、角节、虎节、人节、龙节、符节、玺节、旌节等名。这些本来就不应是并列之物。据注理解,内容大体如下:
掌节的职责是掌管守邦之节,辨别其用途而辅助王命。邦节有珍圭、牙璋、谷圭、琬圭、琰圭,若有王命,则区分节的用途而授予使者,如其持节,且命令的内容与节相符,受命者当然信从,由此辅助王命的传达。对守邦国者派出的使者,使用玉制的节,对守都鄙者派出的使者,使用角制的节。
与此相对,邦国派遣卿大夫觐见天子、诸侯的使者之节,山国用虎节,土国即平地之国用人节,泽多的湿地之国用龙节,都是金属所制。山中多虎,平地多人,泽中多龙,所以用金属制节,铸造形象必然模仿该国多产之物,以互为区别,明确凭信。
《周礼》的经文续以“以英荡辅之”。关于英荡有各种解释,所以有必要略加详考。
首先,注中杜子春云:
荡当为帑,谓以函器盛此节。或曰,英荡,画函。
即所谓藏节之“函”。贾公彦疏解释为纳于画函之中,以防损坏,详解了注的思路。然而,清代孙诒让《正义》将这一解释概括为:
荡当为帑,帑是藏金布之府,故引申出函器之意。英是华饰,函器的装饰。
另一方面,随后又阐述了另外的解释。(https://www.daowen.com)
《百官志》刘注引干注云(指《百官志》符节令条刘昭注“《周礼》又曰:‘以英荡辅之。’干宝曰”):“英,刻书也。荡,竹箭也。刻而书其所使之事,以助三节之信。则汉之竹使符者,亦取则于故事也。”惠士奇云:“干说是。英荡者,传也。凡达节皆有传,传所以辅节,节以金,传以竹。康成谓‘传若汉之移过所文书’。”(惠士奇之说见其《礼说》卷五)诒让案:干释荡为竹箭者,盖读荡为簜也。《尔雅·释艸》云:“簜,竹。”郭注云:“竹别名。”《书·禹贡》孔疏引李巡云:“竹节相去一寸曰簜。”孙炎云:“竹阔节者曰簜。”《说文·竹部》云:“簜,大竹也。”陈祥道亦以荡为竹函,即本干说。此“以英荡辅节”下,又云“以传辅节”,英荡似与传相近。若如子春说为函器,函节相将,非所以言辅。干义长于杜。
孙诒让如此叙述,是将英荡之荡解释为竹,将竹制的传作为金属之节的辅助之具。我支持孙氏的解释。这当然也就是支持干宝的解释。孙氏旁征博引,展示证据,论说充分,而除此之外,《周礼》本文中存在着可以更加直接推定此论的证据。这就是《秋官·司寇》下的“小行人”条:
达天下之六节。山国用虎节,土国用人节,泽国用龙节,皆以金为之。道路用旌节,门关用符节,都鄙用管节,皆以竹为之。
相对于虎节、人节、龙节用金属制造,旌节、符节、管节则用竹为之。此处与掌节部分相比,不同之处仅有“货贿用玺节”被“都鄙用管节”取代,其他都一致,因此解为竹是妥当的。
接下来考察“门关用符节,货贿用玺节,道路用旌节”以及“小行人”条所谓的“都鄙用管节”分别是什么意思。注中称门关是司门、司关,货贿则是主管通货贿的官司,即司市。此处的道路,是指主管治理五涂的官司。五涂,《夏官司马》有五沟五涂,五涂之注为径、畛、涂、道、路,而掌节之注则为乡遂大夫。此处涉及这些节,是由于当邦国之民去远方他邦,或他邦之民到来时,如果由门而入,司门就要为此制节;由关而入,则司关制节;商人由司市制节;有征令和徙家,则由乡遂大夫制节。还有在“小行人”的注中,都鄙是指公之子弟及卿大夫的采地之吏。
由此可见,在“《周礼》勾勒出来的周制度”中,从王的使者、卿大夫的使者到平民,凡是越关去往他国者必须持节,节根据目的与身份而分若干种类。从节的材料来说,可分为玉节、角节、金节、竹节,玉节可分为珍圭、牙璋、谷圭、琬圭、琰圭,金节可分为虎节、人节、龙节。而辅助金节的竹节有符节、旌节、玺节、管节。角节没有说明。关于这一周制,郑玄注是比照汉制中的节予以说明的,它反过来即可成为推定汉制的材料,这是自王应麟《汉制考》以来人所共知的。首先,金节之处以“今汉有铜虎符”作注。这应该是兼有“山国用虎节”的虎形与铜这一金属材料的注释吧。其次,关于符节,注释为“如今宫中诸官诏符也”。宫中诸官诏符为何,难以确定,也许是宫门的门籍。《汉书·元帝纪》应劭注云:
籍者,为二尺竹牒,记其年纪、名字、物色,县之宫门,案省相应,乃得入也。
而《后汉书·窦武传》注引《汉官仪》云:
凡居宫中,皆施籍于掖门,案姓名。当入者,本官为封棨传,审印信,然后受之。
其他亦如《周礼·天官·宫正》注和《秋官·士师》注所见,这是宫中诸官在入宫门之际必需之物。只是,籍备于宫门之处,而符节若与其他节的使用方法相同,则应该由诸官自持以证明自身。若是如此,汉代关所使用的符倒是与其相近。符,如《说文解字·竹部》所述:
符,信也。汉制,以竹长六寸,分而相合。
这是二分后各持一片,拼合后若是相符,则予置信的凭证,它行用于居延地区的情况可证于汉简,[5]另外我对铜虎符、竹使符也有过考述。[6]
再次,关于玺节的“今之印章”之注。在汉代,印章是证明身为官吏的最重要之物,而按押在封泥上的印形则表示信验。此处郑氏的想法,大概是在货贿之检上按押印章吧。在居延汉简中,除附在书信上的检以外,也有一些被认为是附在货物上的检;除去在正面书写收信人地址的检以外,也有的检什么也不写。这些检都带有用以嵌入封泥的槽。还有敦煌汉简有标记着“显明燧药函”的函盖,也是挖有封泥孔——所谓玺室。若论货贿与印章的联系,除此之外,还很难寻求其他关联。
不过,在现今不拘束于郑氏之注,而对通货贿之节的实质加以关注的情况下,绝不可忽略的是1975年出土于安徽省寿县的鄂君启节。这是楚怀王赐给鄂君启的节,青铜制。节出土四片,其中三片是同铭车节,另外一片是舟节。车节三片各自相同,舟节有与车节形同的铭文。凭车节,每年允许往返五十辆车;马、牛、特载货,十头相当于一辆车;人夫扛挑货物,二十人相当于一辆车;若见此节,可不征收通过税。凭舟节,三舟作为一艘,每年允许往返五十艘,不征收通过税。此节的出土提供了别无他例的资料,因此颇受关注,多有研究,其中对铭文所见地名的考证相对较多。[7]我最感兴趣的是它的形态:模拟竹节而作,象竹片的弯曲之形,五枚合并而成一根竹子的形状,确实值得关注。自然的竹节存在着细微差别,很难做出相同的样子。而将竹子以节为中心切断,竖着剖开后分而持之,必要时若能合并起来即可信赖的用法,就是分符原理的体现。鄂君启节用铜制成竹片形状的事实,说明了节或符等被冠以“竹”字的根本原因所在。其次,五枚合成一根竹状的数字“五”,正如郭沫若已指出的那样,是后世如汉代的铜虎符、竹使符以五枚为一组的数字原型。[8]我又从合竹节而成圆竹这点出发,推测《周礼》“小行人”中的管节不就是这种样子吗?[9]然而,虽然通过鄂君启节所见节的形态可以引发上文的考察,但是从节的铭文内容来看,不得不说这是用于货贿的节。《周礼》所谓的货贿之节,本来也不是为了免税,而是为了证明漕运中的货贿并非不正当的物品吧。此外,我推测鄂君启节的作用是,年初由楚王发给鄂君,此后每通过车十辆或舟十艘,就要回缴一枚给关或王的官署(参见图12)。
最后剩下的是旌节。注云:“今使者所拥节是也。将送者执此节以送行者,皆以道里日时课,如今邮行有程矣。”意为对持旌节往返者,有在一定期间内行进一定距离的规定,这与汉代邮行中有程的规定是一样的。此注是有意识地对正文“节有期以反节”一句进行补充吧。汉代的邮行是关于公文书传递的规定,文书由邮或亭或燧等逐次传递的记录也见于居延汉简,与此相关的是必然限定了邮送的时间。而且使者的往返无疑也限定了时日。但是我认为,正文“皆有期以反节”绝非仅指旌节,符节、玺节自不待言,玉节、角节等也同样如此,而负责保管此节的,就是掌节之官。还有,注称“其以征令及家徙,则乡遂大夫为之节”,乡遂大夫是负责治理五涂的官员,即主管道路的官员。此处的征令是指天子“征召”,家徙是移居,所以意思是人从乡遂迁移至他处时,由乡遂大夫制节,应当说这是与天子使者拥节略有不同的例子。如果说乡遂大夫向有征令者和家徙者授予节(即证明),这无疑就是传。所谓传,《汉书·文帝纪》魏张晏注云:
图12 鄂君启节——车节
图中1据《新中国的考古收获》,2据《文物参考资料》1958年第4期所收殷涤非、罗长铭《寿县出土的鄂君启金节》
传,信也,若今过所也。
即传信,据《说文解字》:
棨,传信也。
可知传与棨同义,是旅行者的身份证明文书。此前涉及英荡所引用的孙诒让《周礼正义》中的康成之说“传若汉之移过所文书”,即适用于此。对于传的论述见第五篇第一章。[10]
由此考察可见,郑注有关节的解释,与郑注所述的“若今某某”的汉制略有不同。因此,援用郑注的解释来说明“若今某某”的汉制时,应当慎重。不过,“玺节者,今之印章也”、“旌节,今使者所拥节是也”的注释,是从字面即可清楚领会到意思的解释。据此,尽管上述《周礼》所见的各种节还留有其他问题,但汉代使者所持之节是通过“旌节”表现的物品,至少能够以《周礼》注得到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