爰书的内容
恰好下简可作为例子:
自言故为居延高亭=长三年十二月中送诏狱证觻得便从居延迎钱守丞景临取四年正
(30)尉史李凤 月奉钱六百至二月中从库令史郑忠取二月奉不重得正月奉今库掾严复留凤九月奉钱
不当留库证所言[17] 178.30
据图版,该简长22.7厘米,宽2厘米,大约为汉尺的一尺。左下端稍缺,距下端约6—8厘米处有裂缝,不过缺失的部分与行文无关,裂缝可能原来就有,所以文字避开了该处。简文正楷书法,文章完整,通读顺畅,是上万枚简中的稀见之物。关于李凤其人,除该简外别无其他,所以不能像对令史范弘那样考证他的时代、出身、经历。[18]简文的内容大致如下:
尉史李凤上言。我原为居延高亭亭长,(年号不详)三年十二月,为护送诏狱囚犯前往觻得县作证,到该县出差。出于方便,在该县收到了来自居延的汇款,在守丞景的见证下,领取了本年正月的俸钱六百钱;(此后回到居延,)于二月中从库令史郑忠那里领取了二月俸钱,并非领取了双份正月俸钱。然而现在库掾严复(以领取双份的理由)停发我九月的俸钱,这是不正当的。以上为证言。
即李凤在某四年二月以后,自居延高亭亭长转任为现职尉史,他于去年十二月在觻得县出差之际,在当地领取了四年正月俸钱,二月回到居延后,领取了二月俸钱。而库(支付方)认为他领取了双份正月俸钱,于是停发了当时即四年九月的俸钱。为此,李凤申述实际情况,认为处理不当。此即撤销停发俸钱处理的申请书。在此稍微转移下话题。领取双份正月俸钱的事件通过调整九月俸钱处理,绝非偶然。如账簿之制与官吏考课所示,[19]汉代所谓的年度更替在九月与十月之间,会计年度自然也在九月末结束。据该简可以推测,支付俸钱等工作也在九月末对个人作一年度核查,并调整九月的部分,这是相当有意思的。
该简是“不服”官方停发俸钱的处分,“证言自己主张”的文书,内容与自证爰书相应,同时也含有“证所言”之语,所以我想将(30)简推定为自证爰书之一例。如此,该简就有两个特点。第一,简文有“自言”之句;第二,从简的形制看,姓名在中央部位大字书写,空格后以小字书写申述。现以这两个特点为线索对简文试加探讨,可知含有“自言”文字的简文较多,但(30)形式的很少。
(31)甲渠卒尹放 自言责市阳里董子襄马游君下缺 261.42
(32)三
长徐宗 自言故覇胡亭长宁就舍钱二千三百卅四(?)责(?)不可得 3.4
(33)上缺长徐宗 自言责故三泉亭长石延寿茭钱少二百八十数责不可得 3.6[20]
(34)上缺秋里孟延(?)寿 自言当责甲渠候官尉史王下缺 158.3
(35)吞远
卒夏奴 自言责代胡
长赦=之=买收缣一丈直 217.15
(36)甲渠□吏□累
长王霸二年 自言共为居延民范上责罢卒黄利衣钱千七百下缺 56.31
上述六简从形式及文体看,皆与(30)同类。只是单从形式而论,如下简所见:
也有调查书,因此与(30)形式相似的,也未必就是爰书。另一方面,(31)至(36)的内容皆为借贷关系中的贷方文书,而且(32)、(33)明确说收债不得,“责不可得”之语也见于(7)例。因此不涉及形式而关注含有“自言”之语的简文,则如下:
(38)甲渠士吏孙根自言去岁官调 根为卒责故甲渠施刑宋后 负驷望卒徐乐钱五百后至卒 157.11
(39)戍卒唐护等自言责孙游君等下缺 143.8
(40)上缺田卒张诩等自言责男子彭阳上缺叩头死罪敢言之 395.15
(41)灭虏
戍卒梁国蒙东阳里公乘左咸年卅六自言责故乐哉
长张中实皂练一匹直千二百今中实见为甲渠令史 35.6
(42)上缺
卒张利亲自言责候[21]下缺 127.17
这些都是与借贷相关的文书,属于(31)至(36)的爰书群。此外,内容不属于借贷关系的“自言”简又有:
(43)甲渠言戍卒爰应自言候长李顺使卒谢乙等八人取薪宜茭验问未能□ 33.19
(44)尉史临白故(?)第五
卒司马谊自言除沙殄北未得去年九月家属食谊言部以移籍廪令史田忠不闻与谊食[22] 89.2
(45)·卒胡朝等廿一人自言不得盐言府·一事集封 八月庚申尉史常封[23] 136.44
这些不是爰书。(43)是甲渠候官根据戍卒爰应有关点名缺席者的爰书而发往他处的文书。(44)是调查司马谊的家属未配给粮食时的文书,大概相似于本节开头所述的尉史李凤爰书。(45)与(5)同,是发文记录。但是在该文书形成前,应有爰书存在。如此看来,将(43)等理解为如戍卒爰应的口头叙述,也是可以成立的。在同样有“自言”用语的另一大的群组——通行证类文书中,这一看法也许可以得到更有力的体现。第一章论考了汉代的通行证,[24]作为百姓所用的通行证有下述一例:
(46)永始五年闰月己巳朔丙子北乡啬夫忠敢言之义成里崔自当自言为家私市居延谨案自当毋官
狱征事当得取传谒移肩水金关居延县索关敢言之
闰月丙子觻得丞彭移肩水金关居延县索关书到如律令/掾晏令史建 15.19
其原则是所属乡啬夫根据本人的申请予以证明,然后由县发放。在这种情况下,觻得县北乡义成里的崔自当,是提出旨在“为家私市居延”的爰书,还是前往北乡啬夫忠那里口头提出申请,是问题所在。当然,从资料的性质来看,不能断言不是口述,但从以“自言”为始而见,将爰书解释为“代换口辞的文书”是贴切的,而且汉代政治运行的高度发达有赖于文书往来,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推测也是使用文书的。[25]关于汉代的文书政治以及通过簿籍所见的政治组织,米田贤次郎已经有所论述,[26]而我则利用上述“自言”简中最多的借贷文书,从有别于米田氏的角度证明了这一事实,由此可窥居延地区军吏戍卒的经济生活之一斑,同时也从一个侧面看出爰书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