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说 “上言变事书”册书复原

补说 “上言变事书”册书复原

387.12、562.17简所见的上言变事书,是紧急事件的报告。据魏新律序略,“上言变事”属厩律。《周礼·夏官》“太仆”注:

若今时上变事,击鼓矣。……若今时驿马军书当急闻者,亦击此鼓。

可知上言变事书到达时,须击鼓告知。又《汉书·梅福传》:

上言变事,求假轺传,诣行在所,条对急政。

上言变事者可以使用传车。那么如何可知该文书是上言变事书呢?《汉书·丙吉传》对丙吉宽待驭吏之过有所记载:

此驭吏边郡人,习知边塞发犇命警备事,尝出,适见驿骑持赤白囊,边郡发犇命书驰来至。驭吏因随驿骑至公车刺取,知虏入云中、代郡,遽归府见吉白状……

从中可见,边郡是将奔命书放入赤白囊传送的。据魏新律序略,奔命书相当于“惊事告急”。恐怕在上言变事的情况下,即使无赤白囊,也会置入可知是变事书的邮袋传送的。

387.12、562.17简还有其他相关简,均出土于地湾。鲁惟一博士在《汉代行政记录》第二册中,于UD6集成了包含该简在内的四简,认为是见于塞外的事关异常的报告书;此外在UD9中,集成了作为部分诏书的十简。我认为鲁惟一博士的两组应是一组,故以下予以复原。不过尽管这12枚简(私以为一简除外)笔迹相同,内容也有关联,但由于残断而不能确定顺序,故在此尊重鲁惟一博士的排序。

(1)肩水候官令史觻得敬老里公乘粪土臣憙,昧死再拜,上言变事书  387.12、562.17

(2)十二月乙酉,广地候             407.2、562.9

(3)□檄曰,甲申,候卒望见塞外东北       407.3、564.13

(4)火四所,大如积薪,去塞百余里,臣熹愚    403.19

(5)皇帝陛下,车骑将军,下诏书曰,乌孙小昆弥乌 387.19、562.27

(6)就屠与匈奴呼韩邪单于諆          562.4

(7)夷狄贪而不仁,怀挟二心,请为       387.7、564.15(https://www.daowen.com)

(8)郅支为名,未知其变            387.24、387.25

(9) 塞外诸节穀呼韩单于          387.17、407.14

(10)    往来技表是乐           387.16

(11)    小月氏仰羌人           387.1

(12)  愚戆触讳忘言顿首          387.22、407.4

鲁惟一博士在此后接续了“制曰可”(332.1)简。但据私见,此简笔迹不同,应是另外的元康五年诏书册中的一简,故UD9不是诏书。

其中简(5)的最上端有“皇帝陛下”之文,与其他简在上端空出一字,皇帝的“皇”抬头书写一样。简(2)本身保留完整,但文字是从下方开始书写的。由于鲁惟一所排列的(1)、(2)、(3)、(4)的顺序是正确的,因此以简(4)“臣憙愚”之后应有“谓”字,与简(5)的开头相接为宜。这样,如按简(5)开头的“皇帝陛下”之文计算,简(6)大概也是从简的下方开始书写的吧。

另外,简(5)的“皇帝陛下”似脱“=”,其文似应为“皇帝陛下下车骑将军,下诏书曰”。

该册书中出现的乌孙小昆弥、乌就屠、匈奴呼韩(邪)单于、郅支(单于),是西汉宣帝末经元帝至哀帝初期,围绕西域、匈奴与汉朝的关系,其名出现于《汉书·匈奴传》、《西域传》的王。匈奴内部发生纷争,呼韩邪单于与郅支单于对立,汉援助了呼韩邪;另一方面,从汉的乌孙小昆弥、乌就屠与呼韩邪单于联盟,而汉西域都护甘延寿、副都护陈汤等消灭了郅支。此时的车骑将军是史高,因此该册书产生于他就任之年的黄龙二年(公元前48)以后。内容无疑与史书有很密切的关系,可惜因断简而一切不明。

[1]关于此简,请参“补说”。

[2]参见第三篇第二章《居延出土的诏书册》。

[3]该简原文为三栏,此处限于版面而分行录入:原简第1栏为第1—2行,第2栏3—4行,第3栏5—6行。——译注

[4]参见第四篇第五章《汉代官吏的兼任》。

[5]参见第四篇第五章《汉代官吏的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