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对固原的统治和设置原州

一、北魏对固原的统治和设置原州

魏晋南北朝时期少数民族进入中原示意图

北魏是鲜卑族拓跋氏建立的政权。元嘉十六年(439),北魏统一北方,结束了长达200余年的割据战争局面,社会秩序日渐稳定。然而,经过长期战乱破坏的高平“生民道尽,或死于干戈,或敝于饥馑,其幸而自存者盖十五”[8]。高平作为北方重要军镇之一,又是多民族杂居之地,境内汉族与鲜卑、匈奴、敕勒(又称高车)、羌、氐等各少数民族共同生活,民族构成情况十分复杂,人民居住分散,各民族的生产水平和语言文化不尽相同,这给统治方面造成许多困难,这既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也不利于边防的巩固。于是,北魏政府采取恩威并施的办法,注意缓和民族矛盾,重视发展农业,稳定社会秩序,在新占领的地方推行优抚政策,包括减免徭役、兵役、安置流民、赈恤灾害等。神三年(430)初北魏占据固原一带时,太武帝就下诏:“安慰初附,赦秦、雍之民,赐复七年。”[9]一次免去7年徭役、赋税,这是很大的优待。太安五年(459),因秦、雍遭受旱灾,政府开仓赈济,令州郡官吏体恤民情,“有流徙者谕还乡梓,欲市籴他界,为关旁郡,通其交易之路”[10]。通过安抚政策及有关措施的推行,安定了魏初的统治秩序。同时,为了解决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问题,北魏统治者采取了安置少数民族降众和从内地移民的办法充实人口。皇兴四年(470),柔然万余户降魏,魏分徙其众于高平、薄骨律(今灵武西南)两镇;延兴二年(472)高平等六镇敕勒反,为了安抚,孝文帝下诏“曲赦”“召集豪右,以利民为先,益国为本,随其风俗,以施威惠,其有安土乐业、奉公勤私者,善加劝督,无夺私利”[11],而且严令官员务必做到上恩下达,下民上赡,否则将课以重罪。这些措施推动了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固原地区经济尤其是农业比前代有所发展。

北朝的地方行政体系,基本上保持了汉晋以来的州、郡、县三级制。但是由于少数民族入主中原的现实,也给行政区划带来许多变革,固原地区的地方建置也多次发生变化。北魏时期,为了加强边防,防御北方柔然族的南侵,在北方沿边地区不设州而设镇。因此,北魏在攻取固原地区后不久,即于太延二年(436)设立高平镇(今原州区),作为军事重镇,驻重兵防守战国秦长城以北地区,长城以南属泾州陇东郡朝那县。北魏孝明帝正光五年(524),改高平镇为原州,置高平、长城(治黄石县,今彭阳县友联古城址)两郡,州治高平城,视高平为“国之藩屏”。北魏原州的设置,是固原历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再度奠定了原州政治、军事建制的格局,稳固了政权中心,但今天的隆德县属于秦州,泾源县属于安定郡。北周天和四年(569)六月再修筑原州城,遂成为强化固原政治、经济中心的象征,后又在原州设置总管府,成为唐代萧关道总管府的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