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政地位的变更与建制演变
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2月12日清宣统帝退位,结束了长达260多年的清朝封建统治。民国初造,固原隶属甘肃,政局十分混乱,在维护清朝封建专制制度的顽固派压制下,直到3月15日甘肃当局才致电承认共和,全省沿用清制,实行省府州县四级管理体制。
1913年1月,袁世凯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开始军政分治,废除清制的州、府、厅,实行省、道、县三级制度,甘肃全省设7个道77个县和宁夏护军使、宁海镇守使。撤平庆泾固化道设陇东道,辖平凉、静宁、隆德、庄浪、泾川、华亭、崇信、灵台、化平(今泾源县)、庆阳、镇原、正宁、宁县、合水、环县、固原、海城17县。撤固原提督,置陇东护军使(后改为陇东镇守使),从固原移驻平凉;各县成立县公署,设县知事。1914年6月,改陇东道为泾原道,所辖17县不变,海城县在年初清理重复县名时更名为海源县。
至此,固原地区有固原、隆德、海源、化平4县,所辖境内还包括今环县、镇原、同心部分地区,但固原的军事地位却随着固原提督的裁撤和陇东道移驻平凉而明显下降。行政建置由省级直隶州降为县,军事建置由管制陕西、甘肃、延绥、汉中四省边防军务的提督将军骤降为管制一县的把总,不复往日光彩。驻军也从2800余人减少至800多人,分别驻防县城和八营、瓦亭、黑城、蒿店、李旺、哨河、化平等地。
1927年6月底,国民党开封政治分会召开,决定成立甘肃省政府,北洋军阀对甘肃的统治结束。同年,甘肃废道置行政区,次年又撤销,改为省、县两级制,固原、隆德、海源、化平4县直属甘肃省。1929年,甘、宁、青三省分省,固原、隆德、海源、化平仍属甘肃省,处于国民政府的掌控之下。
1930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正后的《县组织法》,其第四条规定:“各县县政府按区域大小、事务繁简、户口及财赋多寡分为三等,由省政府编定,咨内政部呈行政院请国民政府核准公布之。”为此,1931年甘肃省政府厘定一、二、三等县,固原、隆德、海源、化平为二等县。1934年,甘肃设平凉行政督察区,辖平凉、泾川、灵台、华亭、崇信、静宁、庄浪、隆德、化平、固原、海原11县。1936年7月,平凉行政督察区改称第二行政督察区,改辖平凉、华亭、崇信、静宁、庄浪、隆德、化平、固原、海原9县,灵台、泾川改属第三行政督察区(治今庆阳市西峰区)。
1936年9月,红军西征期间,中国共产党在固原县东北部建立中共固北县委和固北县苏维埃政府,固北县苏维埃政府属陕甘革命根据地。从此,固原县境由中国国民党与中国共产党分治,国民党统治绝大部分地盘和人口。1937年,固北县开辟麻子沟圈等统战区,为国民党和共产党共管区,既有国民党政权和驻军,又有中共党组织和八路军驻军。
1939年9月新县制推行以后,对县等的划分更加具体,甘肃省民政厅借实施新县制之机,依据《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参酌已有标准,于1940年5月重新厘定县等级,将全省各县厘分六等。1942年3月,省政府将原固原、海原、隆德、静宁、会宁五县边界相邻地区划为特区,设平凉专员行署,治沐家营。10月,增设西吉县。1947年2月,甘肃省政府再次厘定县等级,固原、海原为三等县,隆德、西吉为四等县,化平为五等县。
1949年7月26日,经中共中央西北局批准,在华池县悦乐镇置平凉分区,8月3日徙治平凉县,辖平凉、华亭、灵台、泾川、崇信、庄浪、固原、隆德、化平9县,静宁、西吉、海原归定西分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