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牧业和手工业
农 业 明末清初,经过长期战乱,社会动荡不安,农牧业遭到严重破坏,全国出现一片荒凉萧条的景象。宁夏南部是战况激烈且极为残酷,据《西和县志》(清乾隆卷)记载,“庐舍已空,有土无人”,“地多荒芜,民无完室”,另《河州志》(卷六)记载,“行来竟日无烟火,到处逢人哭野坟”,明清时期,陕甘宁一体,可从这些史料中看出,固原地区景况也应如此凄惨。清初20多年中,清廷虽大力招垦,但由于赋税仍是原本科目,未作减少,地主富民虽然拥有众多土地,但繁重的科税反倒成了累赘。
顺治二年(1645)四月,“奉恩诏”,陕西全省(固原地区时属陕西省)地方钱粮自顺治二年正月为始,只征正额,凡加派辽饷新饷、练饷、召买等项,全部蠲免。顺治七年(1650),豁免固原荒地1465余顷的田赋。顺治十一、十三年又先后两次免顺治六、七、八、九四个年份百姓拖欠的地丁本折钱粮。
康熙亲政后,将明代藩王庄田改入民户,分给佃种农民,永为世业,与民田一例输粮,免其纳租,陆续放宽垦荒起科年限,将农业税起征时间从三年调整至六年,即六年以上的新垦地开始征税,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荒地垦复。
清政府调整确立的统治政策特别是税收经济政策,有效地刺激了经济,提高了农民种养积极性,社会生产力得到发展。同时,清政府也极为重视农业对于国家稳定的重要性,出台了一系列保农增收的农业政策,固原地区农牧业发展状况得到改善,发展速度进一步加快。
乾隆、嘉庆时,固原地区的民垦进入全盛时期,开垦重点已转向山坡、河滩等地。据《清代文献通考·田赋》(卷四)记载:“陕西、甘肃所属,地处边陲,山多田少。凡山头地角,欹斜逼窄,沙碛居多,听民试种,永免升科。”这条政策将开垦的山坡、河滩等地定为免税田,大幅度地调动了农民开垦山坡、河滩的积极性,且此时清代人口日益增多,开垦队伍极为壮大,近乎百分之七八十的山坡、河滩地被开垦。
清初还实行“更名田”和屯田,政府将明朝时期藩王占领的土地改归民种,升科纳赋,州县立册,称更名地。这就实际上承认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使一部分农民对“藩产”土地的占有合法化,成为自耕农。清初,将楚、沐、韩、肃诸藩牧场改为西陲牧地,在固原设海刺都盐茶厅,招民开垦,规模宏远,超过前代。乾隆十七年(1752)统计盐茶厅更名地、廉养地、卫所屯地三项合计耕地10.38万亩,盐茶厅农业人口迅速增至约19万,对固原地区农业经济恢复和发展有相当重要的推动作用。据宣统《甘肃新志》的统计,固原直隶州有更名田38972亩,占全省的83%。
为了稳定边疆,清政府沿袭明制,在固原地区仍设屯兵,固原州有屯地32448亩。乾隆三十年(1765)左右,屯地与民地已无重大区别,政府册报上仍为屯地。除了军屯,民屯也是屯田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一百五十卷记载,“大学士鄂尔泰等、议覆川陕总督鄂弥达奏,安西屯田”,其中的“安西”即固原地区。
另外,清政府主持引进玉米等耐寒耐旱作物,兴修水利。清代中期以前的大肆垦荒运动,让所剩土地不足,且人口的高速发展,让原本的农业产量仍有些捉襟见肘。这时,耐寒耐旱高产且种植周期短的玉米成为新垦山坡、河滩地的主要种植作物。据嘉靖三十九年(1560)赵时春编纂的《平凉府志》记载,“番麦,一曰天麦”。宣统《固原州志》卷四《贡赋志》记载,物产中有“包谷”。“番麦”“天麦”即玉米,“包谷”等同于苞谷,也是玉米。可见,清代时,玉米已经广泛在固原地区种植,这正合当时的种植条件,对于缓解日益艰难的民食问题、提高农民垦荒积极性起到很大作用。在引进适宜农作物的同时,清政府兴修水利,扩大灌溉面积,农田灌溉有所发展。据宣统《固原州志》记载,海城县利用水泉12处,灌地150余顷,水力冲转油磨76座。
据统计,光绪三十四年(1908),固原州有耕地面积121.09万亩。宣统《甘肃全省新通志·田赋》载:固原直隶州(不包括海城县)民地6740亩,道光入额2540亩,屯地32448亩,更名地265212亩,监牧地12032亩,比例为0.6∶2.7∶22∶1。其中更名地占全省45.9%。这一时期,固原牧业经济比重下降、农业经济比重逐渐占绝对优势。
牧 业 顺治四年(1647),山东督粮道副使宋炳升任陕西苑马寺卿兼按察司金事专理马政。清廷对陕西苑马寺极为重视,无论任命或调离苑马寺卿均为升迁。顺治至康熙初年,对民间养马实行了奖励耕地的鼓励政策,马匹数量有所增加。康熙四年(1665),撤裁陕西苑马寺七监。康熙十二年(1673)十二月,禁民间养马,宁夏南部马匹日趋减少。固原地区以农业为主、牧业为辅的经济格局形成,属于粗放经营、广种薄收的旱作农业。康熙三年(1664),清廷废除河陇监苑。康熙五十五年(1716),清廷在全国南北定七处拴养马、驼处,固原为其中之一,拴养马1000匹,骆驼100只,后战驼增至500余只。雍正年间,固原提督豆斌奏请设提标中、左、右地,但规模比较小。
乾隆十六年(1751),豆斌任固原提督,整顿放牧秩序,按营划地,设置马厂,提标中营参将马厂在今西吉县偏城至硝河、红庄一带;提标右营游击马厂在今泾源县东山坡一带,其所辖小马厂在泾源县大湾、原州区开城至隆德北联池一带;提标前营游击马厂在原州区张易、红庄至南郊之间;提标后营游击马厂在原州区红庄至南郊之间;守营游击马厂在彭阳县古城至原州区开城之间。各马厂牧地固定,繁殖增长。清代中叶,大量垦殖,导致水竭泉涸,牧草不生。自光绪开始,由于过度垦荒,使植被遭到破坏,生态环境逐渐恶化,自然灾害活动频繁,特别是周期性的大旱,更导致地表水降少,牧草减少,畜牧因缺乏必需的饲草而乏瘦死亡,数量大减,畜牧业走向衰败。
手工业 清代时期固原地区的手工业基本都是家庭手工业,起初仅是对农业经济的补充,随着社会的发展,除了广泛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外,一些具有专业技能且居住在城市的工匠,以家庭成员组成手工作坊,父子相传,成为匠户,这些匠户受官府严格控制,自己开业,从农业经济中逐渐分离出来。清初,固原地区沿袭明代建制,改杂造局为工艺局、劝工局,管理手工业生产经营。固原地区有采煤、烧石灰、熬硝制火药、榨油、磨面、毛织、制革、铸模、编织、纺织、印染业等行业门类。其中,采煤业需商民向官府申请,发准采挖执照,批准后方可开采。同时,固原的皮毛、毛织产业较为发达,清政府鼓励纺织业和印染业发展,其中固原织毯成为一大特色,其品种有地毯、挂毯、马褥子、搭子、壁毯等。农村地区因交通、环境等因素制约,手工业仍以补充生活资料为主,主要是米糖、食醋的加工。到清朝末年,部分家族传承技艺者开始建立糖坊、醋坊和油坊,并逐渐向中心城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