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业与畜牧业
北宋的政治统一为农业经济恢复提供了一个安定的社会局面。在宋太祖、宋太宗两朝时期,多次下诏,召集流民,奖励垦荒。乾德四年(966)的诏令规定:“自今百姓有能广植桑枣、开荒田者,并令只纳旧租,永不通检。”[2]至道元年(995)的诏令曾说,各州军的旷土,允许农民请佃,便为永业,并可以免除三年租税,三年以外输税十之三。由于以上这些优惠政策,使唐末五代土地耕种者“十才二三”的残破局面有较大改变,固原本地农业与畜牧业恢复速度也较快。
宋初较大的战争还未爆发,加之真宗经过内外政策调整,社会比较安定,生产有较大的发展。固原地区山多川少,劳动人民不畏艰险,开山种地,名曰梯田。到了北宋中期,已是高山峻岭,并为人户耕种,说明了耕地面积的扩大。同时,政府也很注意农作工具的改进。20世纪80年代,考古发掘的材料证明,北宋农民使用的铁制犁铧多样化,主要有尖头和圆头两种,以适于耕作不同土质的需要,也反映了精耕细作已发展到一个新水平。宋政府还采取了禁宰耕牛的政策,以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但是,从仁宗年间开始,宋夏战争进行到白热化的程度。为了加强防务,北宋统治者还实行了“协防制”。农户被迫参与军事活动,没有时间耕种,致使大片良田荒芜,农产品的种植面积逐渐缩小,收成远远不足人民生活实际所需,再遇灾荒,农户只有靠采集野生植物充饥。《隆平集·西夏传》载:“春食鼓子蔓、碱蓬子,夏食欢蓉苗、小芜荑,秋食席鸡子、地黄叶、登厢草,冬则蓄沙葱、野韭、灰条子、白蒿、碱松子,以为岁计。”《资治通鉴资料长编》记载,元符二年(1099)十一月:“今来自关以西以至沿边,鄜延、环庆、泾原、秦凤路,连值夏秋不熟,斛斗不收,价比旧日三四倍高贵,人民饥饿,不免流徙,渐有弃儿女道路之间,往往有之。”
北宋大观元年(1107)在镇戎军建都仓,又称陕西都仓。主要用于储存粮草,以供军需。每个仓储存粮草250万千克。平夏城曰裕财仓,镇戎军曰裕国仓,通峡寨(海原县郑旗乡苋麻河南口)曰裕民仓,西安州(海原县西安乡)曰裕边仓。宋、辽、金、元诸朝流行括马,实行用马作为实物税赋征收民间马匹。南宋时期,今固原辖境为金人占领,全废止西北沿边监牧。六盘山地区是蒙古汗国的一个军事大本营,也是元朝马政的重要场地,驻守在这里的探马赤军,上马备战斗,下马屯聚牧养,饲养着20余万匹战马,驻扎着10多万军队。至元十五年(1278)设开城路屯田总管府专管屯田事宜,支持征战。
元朝不断向百姓征收马匹,《元史·世祖纪》记载,至元二十三年(1286),世祖下令“凡色目人有马者三取其二,汉民悉入官,敢匿与互市者罪之”。《新元史》记载,至元二十七年,又“移咨各省,除军官、站户、品官合留马外,不论是何人户,应有马匹尽数拘刷到官”,“为刷马之故,百姓养马者少”。同时,饲养牲畜实行“抽份”,牛羊见群三十口内抽分一口。百姓不敢养马,其他牲畜饲养甚少。大德二年(1298),陕西括马“不过一万八千四百十九匹”。
推行括马政策,不断向民间征括军用马匹,兼及驴骡,百姓惧怕征括,不敢饲养马等家畜。元朝中后期,朝廷大批疏散开城路的人口,撤走六盘山地区的驻军,当地经济社会日趋萧条,畜牧业逐渐萎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