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方针,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局党委的决策得到认真贯彻执行。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定,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想问题、办事情、定政策着眼于大多数群众。
(4)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下个人分工负责,遵守党的组织原则,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原则。
(5)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