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十八、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1)每年按照日常、专项工程的计划,及时进行资料的整编工作。

(2)资料整编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到人,实行责任制,并与每人的绩效考核成绩挂钩。

(3)工程资料整编应按工管处《工程资料范本》和《天津市水利局水利工程维修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4)工程资料的日常管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5)工程资料按照不同项目,专人、专柜管理。

(6)工程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7)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严格按照资料归档的标准、时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