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2025年09月26日
(四)沉降观测基本要求
(1)观测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测项和时间进行沉降观测。在现场观测中要做到:“四定”(定人员、定仪器、定时间、定测次),“四随”(随观测、随记录、随计算、随校核),“四无”(无缺测、无漏测、无误时、无不符合精度要求)。
(2)观测人员要保证观测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观测时发现观测对象的变化不符合一般变化规律或有突变现象时,记录者应提醒观测者进行复测,并根据复测结果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3)各组观测人员在观测的同时,对大坝内外沿线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做好记录和汇报工作。
(4)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用硬铅笔填写清楚。如填写有错误,不得涂改,应将错误数字用斜线划掉,然后在右上角填上正确数字。对有疑问的数字,应在左上角标一个问号,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严禁凭记忆修改或补记。当观测资料中断时,应在相应格内填上缺测符号,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原始记录必须有观测者和记录者的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