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责任制

(一)岗位责任制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

(2)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操作。

(3)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工作。

(4)在工作前对起重机械做全面检查,在确认一切正常后,并记录于交接记录本中,然后方可操作。

(5)作业人员应具有对起重机构及装置的性能和用途以及全部电气设备的常识,要具有对全部机构的操作维护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熟悉各种起重指标信号含义。

(6)作业人员操作时不准吸烟,吃东西、看书报等,要做到“十不吊”,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7)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