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门卫制度
(1)坚持值班制度,严禁空岗、漏岗现象的发生。
(2)尽职尽责,做好出入行人、车辆的登记、检查和管理工作。
1)凡来宾来客一律如实填写登记表。
2)外来人员不能直接进入泵站等要害部位,找人的应让其在传达室等候。
3)外来车辆经检查后,应令其到指定地点停放。
(3)坚持原则,严格出入手续,出入物资必须有发货单位签发的出门证,凡无证或与证不符的,当场扣留。
(4)来我处院内施工或暂住人员,须持有保卫科签发的出入证,否则,门卫有权挡驾(将其拒之门外)。
(5)按时开关大门,每天早5:30开门,晚10:30关门,并做到有效控制车辆出入。
(6)做好报刊及其他邮件的收发工作。
(7)由于值班人员的疏忽,酿成不良后果的,依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