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办公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领取采用定期领取的办法,每月的1~6日为办公用品领取时间,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
(2)各科室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领取,专人保管,合理发放(办公室不对个人发放办公用品)。
(3)办公用品的领取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领取的原则,先由科室做好计划,经科长签字后到办公室审核。
(4)领取时,领取科室应填好办公用品领用单,填好后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然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审核后由文员(二岗)按照所列品种、数量发放并进行登记,每月上报财务科并进行公布。
(5)机关科室微机消耗品包括打印机硒鼓、墨粉、纸张等纳入办公用品范围,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保管,科室使用按需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