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视系统管理制度
2025年09月26日
十、视频监视系统管理制度
为确保视频监视系统的稳定运行,为信息系统提供清晰稳定的视频图像,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工程管理科负责视频监视设施的维修与更新,各泵站、变电站及闸站的视频监控设施的日常清洁与维护由各泵站、变电站及闸站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滨海一所、滨海二所、渠库管理所厂区的视频监视设施的日常清洁与维护由各部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处厂区的视频监视设施的日常清洁与维护由保卫科负责。
(2)视频监视系统主要包括摄像机、编码器、解码器、监视器、控制键盘、网络录像机及其他附属设施。
(3)信息科应指定专人负责视频监视系统的管理,定期对监视范围、云台、镜头等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或异常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4)各部门如发现视频监视设施已损坏或无法正常使用需及时通知信息工程管理科进行维修或部件更换。
(5)视频监视录像资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调用视频录像资料。
(6)对于不同的用户应按要求分配操作权限、范围及优先级别。
(7)关键设备应有备品备件,并由专人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