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处置程序及恢复控制办法

(四)应急处置程序及恢复控制办法

(1)在数据库遭致破坏或损毁时,立即启用容灾备份系统支持正常业务开展,及时启动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采用备份数据进行恢复。

(2)在硬件损坏修复时,遵守数据安全完整第一原则,首先在保证存储介质不受损伤的情况下进行维修。

(3)在不可预知灾难中造成数据缺损丢失或系统在近期内无法恢复时,应紧急启动手工业务处理预案。在系统恢复过程期间,先采用手工处理相关业务。

(4)局域网中断后,相关负责人员应在10分钟之内赶到网络控制室,查明故障原因。如属线路故障,应通知相关人员检修维护或重新安装线路。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试通畅。

(5)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立即查明原因。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如属不能自行恢复的,立即与设备提供商联系,请求派维护人员前来维修。

(6)如果设备和信息管理系统修复所需时间较长,应及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