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十六、水质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1)各分析仪器按照仪器的性能和使用分类放置。

(2)仪器设备、随机部件由仪器管理员逐台登记入账,建立仪器设备台账,存档归资料室保管。

(3)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应齐全,并保存完好,建立仪器设备档案,其内容包括定购单、说明书、安装调试记录、操作记录、检定记录、使用记录本。

(4)仪器设备应配置使用记录本,精密仪器设备必须定人、定机管理。

(5)仪器设备报废时,由使用部门申请,仪器管理员填写报废表,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