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养护维修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严禁出现串岗、空岗等现象。
(2)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本岗的维修养护工作,杜绝散、乱、慢现象。
(3)严禁职工酒后上岗。在岗饮酒、酗酒,按旷工对待,并扣发当日工资,写出书面检查。如有特殊情况需待客的,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接待,但饮酒要适量,否则按违反规定处罚。
(4)在维修养护中,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全面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发生因防护措施不到位的人身设备事故,将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5)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如发生紧急事故,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及时组织人员抢修。对不按规定执行,延误抢修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