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外训管理制度
2025年09月26日
五、外训管理制度
(1)人力资源科培训管理岗负责我处员工的外训管理,每半年向主管处长填报《外训情况汇总表》,确保处长掌握员工参加外训的情况和培训动态。
(2)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科做好外训人员的报名、交费等工作。
(3)参加外训时,同一部门内参加同一外训公司举办的同一课程的人员原则上控制在1人,最多不得超过2人。
(4)各部门员工如果需要人力资源科协助寻找外训课程,至少应提前14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5)收到外训通知后,由拟参加部门的人员填写《外训申请表》,报各级领导审批后,凭批准的《外训申请表》及时到人力资源科为参训人员建立档案,办理《外训协议》的确认手续。
(6)签署协议后,外训申请人可凭《外训申请表》与《外训协议》去财务科借款。
(7)如外训申请人因为紧急公务或其他事务不得不取消培训,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人力资源科;如已经交费,但确实无法参加培训,请于培训开始前5日通知培训管理人员,以便及时与外训主办方商议,发函确认。
(8)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人员必须在培训返程后10个工作日内填写《外训反馈报告》,并存入参训人员档案。
(9)报销结束后,参训人员须将财务报销凭证复印件交外训管理人员一份,此件将附在本次外训协议上。
(10)人力资源科要及时建立、补充、完善员工外训档案,每年填报《年度外训情况汇总表》,并严格执行查阅调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