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四、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民主管理,使工会工作更好地服务职工,服务工程管理和安全输水,按照市水利局要求,依据《天津市水利局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我处党、政、工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目的是围绕我处的中心工作,加强行政与工会的联系,及时沟通并研究解决职工普遍关心、迫切希望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增强领导决策的民主性,密切领导与职工群众的联系,进一步调动职工主人翁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爱岗敬业,为水利事业发展作贡献。

(2)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是通过我处重要工作部署,研究解决在水利改革发展过程中涉及职工权益和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党政在研究制定改革改制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和措施;评选表彰先进时应吸收工会参加,对建立工会组织、调整工会主席、确定工会主席候选人等有关事项,应充分听取同级工会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意见。

(3)联席会议的议题由处党、政领导与工会主席商榷,会议筹备工作由党办、行办、人事科、工会共同承担;工会根据确定的议题搞好调查研究,做好议题的准备工作。

(4)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根据每次会议的具体内容,由主管工会的处领导确定。

(5)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要形成会议纪要,工会要加强与各科室所的沟通和联系,并负责督促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每次联席会议要通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确保联席会议取得实效。

(6)联席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经主管工会的处领导批准,可临时召开。联席会议由工会负责组织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