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
2025年09月26日
(三)内退人员工资待遇有关规定
(1)内部退养人员距退休年龄3年以内的按内退时的档案工资享受工资待遇,包括:
1)岗位工资。
2)薪级工资。
3)工作津贴。
4)取暖费和取暖补贴。
5)物价补贴(12元)。
6)住房补贴(100%)。
7)防暑降温费(240元)。
8)纳入绩效部分(4/6与3/7差)。
9)年末双工资奖金纳入各月绩效。
10)按每年发放给退休人员的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一年一次发给生活补贴。
11)住房公积金(按上年度实际收入为基数进行核定,如果核定后金额低于职工内退时的金额,按内退时的金额确定,如果高于内退时的金额,按核定后的金额确定)。
(2)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提前离岗的,离岗前2年期间的薪酬系数作适当调整,后3年按内部退养人员待遇标准发放。
(3)子女顶替内退人员工资按内退时的档案工资享受工资待遇,包括:
1)岗位工资。
2)薪级工资。
3)未纳奖。
4)未纳补贴。
5)岗位津贴(一半为100%,一半为70%)。
6)新目标奖。
7)随岗补贴(含物价补12元,目标奖80元只给30元)。
8)取暖费和取暖补贴。
9)住房补贴(100%)。
10)防暑降温费(240元)。
11)生活补贴(按退休执行)。
12)纳入绩效部分(4/6与3/7差)。
13)住房公积金(按上年度实际收入为基数进行核定,如果核定后金额低于职工内退时的金额,按内退时的金额确定,如果高于内退时的金额,按核定后的金额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