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保管制度

十一、库房保管制度

(1)严格仓库管理,做到离库锁门,钥匙集中保管随身携带,不准随便转交他人。

(2)尽职尽责,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建立健全使用登记手续,领用人要签字,交回时保管人要检查,防止遗失和损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3)库内物资要分类码放整齐,严禁危险品与一般物品混存。

(4)经常对仓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和上报。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配备灭火器材,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