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水质管理
2025年09月26日
(六)锅炉水质管理
(1)锅炉用水必须处理,没有可靠水处理措施,水质不合格,锅炉不准投入运行。
(2)严格执行GB1576—96《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加强水质监督。
(3)锅炉水处理一般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对于立式、卧式、内燃和小型热水锅炉可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
(4)采用锅内加药水处理的锅炉,每班必须对给水硬度、锅水碱度、pH值三项指标至少化验一次(给水化验水箱内的加药水)。
(5)采用锅外化学水处理的锅炉,对给水应每2小时测定一次硬度、pH值及溶解氧;锅水应每2~4小时测定一次碱度、氯根、pH值及磷酸根。
(6)专职或兼职水质化验员,要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后,才能进行水处理工作。
(7)对离子交换器的操作,要针对设备特点制定操作规程,并认真执行。
(8)水处理人员要熟悉并掌握设备、仪器、药剂的性能、性质和使用方法。
(9)分析化验用的药剂应妥善保管,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药剂要严格按规定保管使用。
(10)锅炉停用检修时,首先要由水处理人员检查结垢腐蚀情况,对垢的成分和厚度、腐蚀的面积和深度以及部位做好详细记录。
(11)化验室和水处理间应保持清洁卫生,有防火措施。
(12)水处理设备的运行和水质化验记录填写完整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