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党支部职责
(1)负责本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
(2)认真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负责每半年一次的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的支委会和每月一次的党小组会,并每年至少上好一次党课。向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并做到有记录有登记。
(3)各党支部书记对其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经验,落实措施。
(4)负责调查了解本支部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和存在的严重不正之风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处纪委。对处党委、纪委布置的任务推诿拖拉、对违纪者隐瞒袒护的,支部书记及科室负责人要负主要责任,并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