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个体劳动者私有制没有剥削的质疑
2026年01月15日
(三)关于对个体劳动者私有制没有剥削的质疑
“再论准确表达”质疑“18版教材”“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中没有剥削关系”[47]的观点。文章引用列宁1918年在“莫斯科工会和工厂委员会第四次代表会议”上“关于目前形势的报告”中的一段话——“这种把几百普特粮食隐藏和囤积起来以便抬高粮价,哪怕是想用一普特粮食来换取100卢布的农民,就会变成比强盗更坏的剥削者”[48],佐证作者所言的“无论哪种私有制都与剥削是密不可分的”[49]。(https://www.daowen.com)
依照我们对列宁文本的理解,列宁在这里批判的在1918年布尔什维克政权面临内忧外患之时在流通领域囤积居奇哄抬粮食价格的行为,既不是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关系资本家占有剩余价值的剥削,也不是奴隶主占有奴隶剩余产品、封建主占有农民剩余产品的剥削。马克思揭露资本主义剥削的是剩余价值论,而剩余价值论是以劳动价值论为基础的;剩余价值的产生也不是在流通领域而是在生产领域之中。更重要的是,列宁在这里批判的不是普通农民,“再论准确表达”中作者引用的那段话之前,列宁分明给出过界定——“大多数农民属于最贫苦的和贫苦的农民,他们不可能买卖余粮,不可能成为在别人挨饿时自己囤积几百普特粮食的强盗”[50]。显然,那些“囤积几百普特粮食的强盗”的“农民”,根本不是作为普通“个体劳动者”的农民!作者何以放过列宁的界定而认为列宁针对的是普通“农民”?而倘若包括个体劳动者的私有制在内“无论哪种私有制都与剥削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又何以理解一般商品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与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过程;作为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生产过程是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是商品生产的资本主义形式”[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