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阶段

三、新发展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阶段

毛泽东把社会主义划分为两个阶段,实际上已经指明了我国仍然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对我国社会主义所处发展阶段的认识不断深化。1979年叶剑英同志《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初次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制度还处在幼年时期”。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正式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二大报告再次明确“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这一重要论断。1986年9月,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指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1987年8月29日,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37]他还专门给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了一个定义,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38]。党的十三大在党的代表大会的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并明确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党的十四大报告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之一,并指出这是一个至少需要上百年的很长的历史阶段。十五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从九个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述。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们党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早在1954年,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就提出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1964年,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强国。1975年,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重申了“四个现代化”的目标。1979年3月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讲话中,邓小平明确提出了“实现中国式的现代化”[39]的概念。同年12月6日,在会见日本首相大平正芳时,邓小平指出:“我们要实现的四个现代化,是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我们的四个现代化的概念,不是像你们那样的现代化的概念,而是‘小康之家’。”[40]1987年8月29日,在党的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在会见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时明确阐述了“三步走”战略,他说:“我国经济发展分三步走,本世纪走两步,达到温饱和小康,下个世纪用三十年到五十年时间再走一步,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这就是我们的战略目标,这就是我们的雄心壮志。”[41]

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人民几十年的接续奋斗,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党的十九大对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分两个阶段推进的战略安排,即到二〇三五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随着“十三五”规划任务的圆满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我国已经进入一个新发展阶段。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所说:“新发展阶段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同时是其中经过几十年积累、站到了新的起点上的一个阶段。新发展阶段是我们党带领人民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历史性跨越的新阶段。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不懈奋斗,我们已经拥有开启新征程、实现新的更高目标的雄厚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不久,我们党就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未来30年将是我们完成这个历史宏愿的新发展阶段。”[42]这里明确告诉我们,新发展阶段的目标就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的一个阶段,新发展阶段其实已经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后一个阶段。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个新发展阶段的目标任务完成之后,我们将进入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

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一成不变的事物是不存在的。人类社会也是一个不断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过程。社会主义社会也是一个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过程。“社会主义一定要向共产主义过渡。过渡到了共产主义的时候,社会主义阶段的一些东西必然是要灭亡的。就是到了共产主义阶段,也还是要发展的。”[4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但它不是凝固的、永恒的。完成历史使命以后,我国社会主义将由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直至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说的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和按需分配的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探索,我们逐步确立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所有制方面,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在经济体制方面,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分配方面,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是符合我国现阶段基本国情的,是完全正确的。但是,正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凝固的、永恒不变的一样,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战略布局的全面展开,到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将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那时我们将告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迈入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到那时,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将随之发生变化,公有制的比重将进一步提高,非公有制比重将逐步缩小;按劳分配的比重将进一步扩大,多种分配方式的比重将逐步缩小。这是可以预见的必然的趋势。

但是,一个时期以来,一直有人试图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凝固化,或人为地无限拉长,并以此为借口贩卖新自由主义,搞全盘私有化、市场化。他们鼓吹所有制中性论、取消所有制分类、不问姓“公”姓“私”。甚至有人提出“天下正道私有化”,并要求共产党改名换姓。这是完全错误的,也是违背历史发展规律的。其目的是想为私有化敞开大门,把我国的社会主义改革引到改旗易帜的邪路上去。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实现共同富裕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关系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政治问题。要统筹考虑需要和可能,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循序渐进,自觉主动解决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等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44]此后,他进一步指出:“进入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必须更加注重共同富裕问题。”[45]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不仅更加突出强调共同富裕,而且也一直强调全面坚持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在鼓励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同时,始终强调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不能动摇。2016年10月10日,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总书记严肃指出:“讨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首先要弄清楚一个问题,就是国有企业还要不要?我提出这个问题,不是无的放矢,也不是危言耸听,而是我们必须面对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必须不断发展壮大,这个问题应该是毋庸置疑的。然而,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一些人制造了不少针对国有企业的奇谈怪论,大谈‘国有企业垄断论’,宣扬‘国有企业与民争利’‘国企是不堪的存在’,鼓吹‘私有化’‘去国有化’‘去主导化’,操弄所谓‘国进民退’‘民进国退’的话题。特别是各种敌对势力和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重点拿国有企业说事,恶意攻击、抹黑国有企业,宣扬‘国企不破、中国不立’,声称‘肢解’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最佳方式。”[46]他还批评指出:“如果把国有企业搞小了、搞垮了、搞没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还怎么坚持?工人阶级领导地位还怎么坚持?共同富裕还怎么实现?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还怎么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还怎么坚持和发展?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想清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想清楚,国有企业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想清楚,不能稀里糊涂跟着喊口号,更不能中别人的圈套!”[47]

2015年11月23日,在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和方法论为主题的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还专门指出《21世纪资本论》的严重缺陷,即托马斯·皮凯蒂的“分析主要是从分配领域进行的,没有过多涉及更根本的所有制问题,但得出的结论值得我们深思”[48]。习近平总书记这里讲的实际上是强调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原理,即生产决定分配,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决定分配关系。正如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所说:“消费资料的任何一种分配,都不过是生产条件本身分配的结果;而生产条件的分配,则表现生产方式本身的性质。”[49]

在“讲话”中,在讲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时,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一个静态、一成不变、停滞不前的阶段,也不是一个自发、被动、不用费多大气力自然而然就可以跨过的阶段,而是一个动态、积极有为、始终洋溢着蓬勃生机活力的过程,是一个阶梯式递进、不断发展进步、日益接近质的飞跃的量的积累和发展变化的过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发展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从初级阶段向更高阶段迈进的要求。”[50]这无疑是给那些企图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凝固化、永恒化并借此大肆鼓吹全盘私有化的人一次严厉批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然迈向社会主义的更高阶段,并最终实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这是不以任何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并试图立即消灭私有制,那是超越阶段的“左”倾冒险主义;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忘记社会主义要向更高阶段迈进,忘记共产党人的最终目标是要消灭私有制,实现共产主义,企图丢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那是右倾机会主义。

【注释】

[1]本文原发表在《政治学研究》2022年第2期。

[2]习近平:《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人民日报》,2021年1月12日。

[3]习近平:《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人民日报》,2021年1月12日。

[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26页。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73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4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3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3页。

[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3页。

[1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671页。

[11]《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73页。

[12]《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73页。

[13]《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773页。

[14]《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4页。

[15]《列宁专题文集》(论社会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81—382页。

[16]参见智效和:《列宁是否改变了马克思的社会主义观》,《政治学研究》,2002年第2期。

[17]《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90页。

[18]习近平:《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人民日报》,2021年1月12日。

[19]《斯大林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396页。

[20]参见吴恩远:《“还历史公正”——俄罗斯对全盘否定苏联历史的反思》,《高校理论战线》,2004年第8期。(https://www.daowen.com)

[21]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求是》,2019年第7期。

[22]《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四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64页。

[23]《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四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49页。

[24]《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人民日报》,2021年11月17日。

[25]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22—23页。

[26][美]小杰克·F.马特洛克:《苏联解体亲历记》(上),吴乃华等译,世界知识出版社1996年版,第169页。

[27]《列宁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9页。

[28]《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9页。

[29]《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40页。

[30]《列宁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9页。

[31]《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841页。

[32]《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68—169页。

[33]《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79—380页。

[34]转引自刘世军:《中国政治学研究新时代的到来》,《文汇报》,2014年6月30日;龚云:《历史虚无主义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2017年第6期。

[35]《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1页。

[36]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15—16页。

[37]《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38]《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

[39]《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79页。

[40]《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37页。

[41]《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51页。

[42]习近平:《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人民日报》,2021年1月12日。

[43]《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四卷,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263页。

[44]习近平:《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人民日报》,2021年1月12日。

[45]习近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确保“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人民日报》,2021年1月30日。

[46]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88页。

[47]习近平:《论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291页。

[48]习近平:《不断开拓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新境界》,《求是》,2020年第16期。

[4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365页。

[50]习近平:《深入学习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人民日报》,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