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核心价值

(二)关于国家核心价值

爱国主义虽是一个历史范畴,但无不以国家利益为其践行的坐标和依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6],即新时代中国国家核心价值,它不仅是国家利益的理论概括,也是“高势位”爱国主义建设的实践内容。新时代爱国者,一定是爱“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中国,爱“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中国,爱人人敬业、个个诚信、邻里友爱的中国,一定是为国家迎接全球挑战和民族复兴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建设者。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爱国”作为公民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首要价值取向,充分肯定了爱国主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价值准则和道德情操。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国家提倡爱祖国、爱人民……”修改为“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明确把“爱国”列入国家根本大法之中,用法典形式固定下来,无不体现了国家意志和法律地位。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再次强调爱国主义是民族的精神基因、精神财富和精神动力。因而,建设新时代爱国主义,统摄、融合其他思政教育元素,既“注重全方位贯穿”,又注重“深层次融入”,更在“落细、落小、落实上下功夫”,使爱国主义思想成为青少年日常而不自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准则,促进我国教育系统尽快抢占爱国主义核心价值制高点,有效应对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民粹主义和重大传染病疫情,为赢得国际竞争先人一步。(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