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医疗服务
在医养结合中,“医”指医疗护理;“养”指照料,又分为医学照料和生活照料。其核心在于在原有养老服务基础上(如日常照护、文化健身娱乐),为养老机构内居住的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医疗与健康管理服务。因此,将医养结合的含义界定为:凡是急性、重症病患者,需要医护人员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的,属于“医”的范畴;而对那些健康的或者处于重症晚期、大病恢复期、残疾等失能或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护理服务,尽管也需要涉及部分医疗服务,但是因为其服务具有连续性、长期性,所以应该归于“养”的范畴。医养结合根据人体对健康以及罹患疾病的不同时期或阶段的不同需求,由服务提供主体(医院、养老机构、社区)向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符合其养老护理需求的医养服务,并逐渐形成一种集医疗—康复—护理于一体的合作式服务方式。2014年,全国诊疗总量已达78亿人次,比上一年增加5.9亿人次。基本上,两年就能增加10亿人次。从供给来看,医疗资源总量不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为4.5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量为2.06,且连续多年不变。我国卫生总费用超过3万亿元,仅占GDP的5.57%,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国家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平均为9.3%。
因此,大力发展医疗服务,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落实鼓励社会办医的各项优惠政策;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促进优质资源向贫困地区和农村延伸;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而且迫在眉睫。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切实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合理制定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明确公立医疗机构及养老机构的数量、规模和布局。同时,鼓励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通过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公办民营等多种形式投资医疗服务业。
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所办医疗机构改制试点;国家确定部分地区进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各地要鼓励城市二级医院通过转型、新建等多种方式,合理布局、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及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
推动发展专业规范的护理服务。强化养老护理岗位责任管理,完善质量评价机制,加强培训考核,提高护理质量,建立稳定护理人员队伍的长效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发展康复护理、家庭护理等特色型护理服务,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