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护理人力资源管理
(一)医养机构护理人员配备原则
1.护理人员配备要求
护理人员与住养老年人的比例为:①护理人员与三级护理老年人比例为1∶8~1∶14;②护理人员与二级护理老年人比例为1∶6~1∶10;③护理人员与一级护理老年人比例为1∶4~1∶8;④护理人员与特级护理老年人比例为1∶1~1∶5。护理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
2.行政管理人员配备要求
行政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下,主要领导应具备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接受过社会工作类专业知识的培训。
3.其 他
配备一名及以上的社工、康复员等专业人员。养老机构内各专业工作人员应当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二)养老护理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1.护士长的工作职责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护理公寓的行政业务管理和老年人的健康管理工作。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围绕部门工作重点,制订护理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月计划、周重点。组织实施有措施,工作落实有记录和总结。
(3)督促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护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技术操作规范,落实岗位责任制,改进服务态度,保证护理安全。
(4)督导护士及护理人员的工作,做好老年人基础护理、生活服务、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
(5)掌握入住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健康动态。加强重点高危老年人的管理(新入住、高龄、单身、患病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发生意外。
(6)每周进行一次行政查房。每月对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考评,并记录。研究解决疑难问题,及时改进服务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7)每月组织业务学习和培训。新员工有培训计划,且培训有记录。
(8)每季度组织一次健康讲座,对老年人进行常见疾病预防和健康保健知识宣教,维护和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9)定期与老年人及其家属沟通、交流,征求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建议。
(10)定期组织护理人员座谈,分析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11)定期检查消防、报警系统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完好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报修处理,保障消防安全。
2.护士的工作职责
(1)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协助护士长对护理人员的护理技能操作等业务进行指导。
(2)负责入住老年人的各项护理工作,规范指导护理人员落实各项基础护理工作。
(3)热情接待并妥善安置新入住的老年人,满足老年人提出的合理要求。
(4)掌握入住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健康动态,加强重点高危(新入住、高龄、单身、失智、患病等)老年人的护理管理,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护理措施。
(5)规范交接班制度。交班内容包括老年人睡眠、饮食、大小便、心理、情绪、神智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对一级护理、专项护理、特殊护理或有特殊情况的老年人实施床边交接班,并且护理记录字迹清楚、无涂改。
(6)严格遵守“三查七对”制度,遵照医嘱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措施,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7)当所护理的老年人发生急、危、重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应及时按《各类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并报告护士长,同时详细记录。
(8)给老年人进行健康教育和康复指导,维护和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9)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及培训考核,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护理员的工作职责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和护士长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服从主管和领班的工作安排。
(2)规范交接班制度。交班内容包括老年人人数、睡眠、饮食、大小便、心理、情绪变化及其他特殊情况等。对一级护理、专项护理、特殊护理或有特殊情况的老年人实施床边交接班(生命体征、神志、睡眠、躯体症状、心理、大小便等),并记录;确保各类物品和设备设施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掌握分管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健康动态,熟知护理等级和与之匹配的服务内容,将护理规范、要求落实到各项日常生活照料、基础护理和康复护理工作中。
(4)按时完成公共部分和居室的清洁卫生工作,适时开窗通风,保持居室安静、整洁、温馨。
(5)加强重点高危(新入住、高龄、单身、失智、患病等)老年人的管理,按标准要求及时巡视、观察老年人的动态,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协助护士处理。
(6)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工作流程和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7)积极参加各类业务理论学习及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服从分配,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养老护理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岗前培训制度
医养机构要对新入职的员工实行上岗前培训制度。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可安排2~7天。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法规与理念教育;医学伦理与职业道德教育;医养机构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医疗安全管理措施及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医学文件(病历等)书写的基本规范与质量标准;心肺复苏的基本技能;当地医养结合工作概况及所在单位情况;医养结合服务机构的管理和发展,以及消防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等。岗前培训要经院方考核且合格后方可上岗。岗前培训应与试用期教育相结合。新上岗人员在试用期内除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外,仍须坚持岗位教育培训,并在试用期结束前做法评价。
2.在职职工规范化培训制度
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必须实行在职职工终身教育,抓紧抓好人才培训工作,从严要求,进行正规训练。应设专人管理在职职工的继续教育工作,并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计划、组织和考核工作,建立技术档案。院、科均应制订在职职工继续教育规范化培训计划,并制定保证计划完成的具体措施。所有职工的培训都要从强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入手,通过岗位实践、脱产进修、建立导师制等多种途径,不断提高和加强职工的专业理论、实践能力以及外语水平。定期检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至少每年一次。对培训人员成绩突出的,应予以奖励。
(四)养老护理人员考核制度
为全面提升护理队伍的专业水平及综合能力,有计划、定期对护理人员的技能进行培训及评估,确保护理人员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更好地胜任护理工作。
1.培训及评估原则
依据护理专业学发展的需求及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的需要,结合护理队伍的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并分层次、分阶段组织实施,同时定期对培训有效性进行评价。
2.培训及评估方法
(1)护理部每年度有计划地组织全院护理查房,通过护理病例讨论及护理计划的制订、实施,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护理水平。
(2)每月组织全院护理人员参加理论讲座,普及基础理论及推广新知识。每季度组织护理人员参加理论考试。
(3)护理人员均应接受不同等级复苏技术的培训,经考核合格认定其能掌握正确的复苏技术后方可上岗为服务对象提供护理技术服务。
3.建立技术考评档案
护理管理部门要为每一位护理人员建立技术考评档案,并保存个人的资质文件,包括护理注册证书或执业证明、技术准入、上岗许可等文件的复印件,有关教育、培训和工作经历的资料等。技术评估的结果用于岗位任职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