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的概念与内涵

一、养老服务的概念与内涵

参考英国、美国、瑞典、挪威、丹麦、捷克、冰岛等国家的社会服务法,新加坡国家社会服务理事会与中国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社会服务政策和项目,以及根据中国 2016年出台的《“十三五”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实施方案》,可将养老服务视为社会服务中的专项服务,即老年人社会服务。具体而言,养老服务是针对由于贫困、家庭瓦解、暴力、身体和精神残疾、健康状况恶化等,在自我照料和他人照料等方面需要公共援助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为了使他们在社会中更好地发展、更充分地行使职责所提供社会支持的服务和项目。养老服务的目的是提高老年人的生存状况,实现“不分年龄,人人共享”的社会。养老服务的对象不仅仅是 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还包括照料老年人的家庭监护人、家庭照料者等初级非正式照料者。

养老服务的职责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护和管制,二是照料。一方面,保护和管制老年人远离社会不利境况,确保老年人的权利,防止虐待、忽视和盘剥老年人,帮助他们融入社会。另一方面,为老年人及其家庭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社会咨询服务,阅读、解释和指导服务等在内的个人援助,提供饮食、家务和洗衣服务,以及帮助其照管家庭等在内的居家照料服务,针对那些常年照顾高龄老年人的家庭成员或家庭照料者因外出工作、度假或者做其他事务时所提供的缓解服务,日间服务中心、日托照料和周托照料,养老院/敬老院,针对因慢性精神障碍而致自给能力下降以及为患有老年痴呆症、阿尔茨海默病以及其他类型的痴呆的、需要他人援助的老年人提供的包括老年痴呆症日间托管中心等在内的特殊收容院服务,应急援助和危机中的电话援助,日间康复医疗中心等提供的社会康复服务,为患有复杂病症的末期病患提供的护理服务,邻里互助服务等,以及由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或相关职业工作者提供的其他支持性服务等。提供服务的人员包括社会工作者、社会救助者、照料管理者、家庭帮扶者、治疗专家等。提供养老服务的组织可以是国家、非营利的非政府组织、工商企业、家庭、邻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