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资源的质量管理
学习资源质量关系到干部网络教育培训成效,为提高学习资源建设质量,学院建立了专家指导委员会,严把资源建设审核关,聘请各界知名专家教授担任资源建设主持人、主讲人、审核人,同时组建专业教师教研组承担各类专业课程建设的规划、遴选及制作等各项具体工作。每一门网络课程都须经过教研组、专家组、省委组织部的审核把关,从而有效保证了课程资源建设的正确方向和质量。具体来说,学习资源的质量管理包括以下几方面。
学习资源的质量审核。所有资源的审核重点在于敏感性审核,即资源内容是否有违反政策法规规定的错误内容、是否有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是否有涉及当前敏感性的问题内容、是否有文字上的错误等等;从技术上看,主要是看资源的设计是否美观、播放是否流畅、功能是否正常等。因此,资源审核往往需要专业人员来把关,最好是请具有丰富干部教育工作经验的专家来进行审核。
资源调试上线质量管理。资源上线调试的过程实际上是校核的过程,即由专人在模拟平台运行的环境中,对资源进行反复测试,主要测试的是资源运行是否流畅与稳定、功能是否正常等,一旦发现问题,先反复调试几次,如果仍然不行,则需要与课件制作公司进行沟通,以明确问题所在,甚至需要课件制作公司根据平台运行环境转换资源制式甚至重新制作课程。
资源的下线审核管理。资源的下线管理在实践中往往不受重视,但很关键,因为每年平台都有大量新注册学员,其选择资源学习并不注重课程上线时间,一般根据资源名称或主题选择课程,不及时下线时效性不强的课程,有可能会影响学员的质量评价,给网络培训学习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聘请专家对历年资源进行清理,进行敏感性审核非常必要。因是上线课程,审核重点是课程内容还是否具有时效性、有无敏感性人物照片、话语引用等。
附: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资源建设与管理办法
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学习资源建设与管理办法
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干部网络培训学习资源建设,不断满足广大干部学员的学习需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湖南省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以下简称“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资源建设工作是在省委组织部的领导下,由省干部网络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条 省干部网络学院资源建设部在学院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习资源建设规划、外购课程遴选送审与采购、自建课程立项与邀请专家讲课、课程后期制作与调试、课程上线下线与归档保管、资源建设经费处理等工作。
第三条 学院聘请专家组成课程审核组负责审核课程。专家原则上要求处级以上干部或副高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历。
第四条 建立完善学习资源审核机制,实行逐级按程序审核把关,重点把好学习资源的政治关、质量关,绝不允许出现与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内容。
第五条 不断提高资源建设的时效性、针对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全省干部网络培训资源共建共享,重点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本省精品自建课程建设。
第六条 自建资源课程主讲人原则上由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专家、厅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全国和省级先进模范、社会知名人士担任。
第七条 学习资源上线前必须经过专人调试,调试通过、符合学习平台资源上线要求后才能予以上线。
第八条 学习资源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技术和内容问题,由资源调试人员协调有关方面予以解决。
第九条 定期开展资源清查工作。对有政治问题、质量问题、时效问题的课程资源,及时处理下线。
第十条 建立学习资源备份库。在主服务器之外,另外通过移动硬盘备份的形式,建立学习资源备份库,由课程调试人员负责备份和保管。
第十一条 鼓励干部学员针对学习资源中存在的问题向学院进行反馈,积极提出学习资源需求建议。学员的建议和反馈情况作为评选优秀学员的参考依据之一,并适当予以学分奖励。
第十二条 资源建设部负责具体指导市州分院开展资源建设,并定期组织开展资源建设学习交流研讨和全省特色资源建设工作评比。
第十三条 各市州,各省直机关、省属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积极配合开展干部网络培训学习资源建设,提供相关资料、推荐课程主讲人。各单位联络员做好具体协调工作。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1:外购课程建设流程
一、年初制定外购课程建设规划,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执行。一般每2~3个月采购一批课程。
二、课程初审。由资源建设部聘请相关专业教师担任,拟定初审推荐课程清单。
三、专家审核。专家根据初审推荐课程清单审核课程,提出审核意见,填写专家课程审核推荐表。
四、领导审核。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分别由资源建设部负责人、学院领导、主管校领导审核通过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批。
五、根据省委组织部审批意见,制作课程采购清单。
六、将课程采购清单发各公司进行采购。
七、将各公司发过来的课程进行调试,按时上线。
八、年底与各公司做好课程财务结算工作,并做好课程整理、备份。
九、课程下线。根据课程政治性、质量性、时效性等问题,由资源建设部确定各批次课程下线清单,报学院领导和主管校领导审定后下线。
附2:自建课程建设流程
一、年初制定自建课程建设规划,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后执行。
二、根据审批后的年初自建课程建设规划,由资源建设部负责与有关单位和讲课专家联系,确定课程建设主题、内容、方式等,并报学院领导和主管校领导批准。
三、课程录像。在约定的时间、地点,由资源建设部协调相关单位、主讲专家和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课程录像,完成讲课视频初步剪辑、压缩、备份等工作。
四、专家审核。请讲课专家或其他有关专家对课程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五、视频剪辑。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对视频进行再次剪辑和修改,制作成三分屏课程、单视频课程或微课程。
六、课程调试。将课程调试上线并做好备份。
七、与有关单位、讲课专家和技术人员对接,做好相关酬金支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