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由学习论

二、自由 学习

罗杰斯认为,情感和认知是人类精神世界中两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教育理想(也是学习的目的)就是培养“躯体、心智、情感、心力融为一体”的人,也就是既用情感的方式思考又用认知的方式行事的知情合一的“完人”或者“功能完善者”。[10]在人本主义思想背景下,罗杰斯提出了“自由学习”和“学生中心”的学习观。所谓“自由学习”就是学习者在好奇心的驱使下去吸收任何他自觉有趣和需要的知识,并非教师以填鸭式严格强迫学生无助地、顺从地学习枯燥乏味、琐碎呆板、现学现忘的教材,而是为学生提供各种学习的资源,提供一种促进学习的气氛,让学生自己决定如何学习。罗杰斯认为,学习主要有两种类型,即认知学习和经验学习。其学习方式也主要有两种,即无意义学习和有意义学习。认知学习和无意义学习、经验学习和有意义学习是完全一致的。因为认知学习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对学习者自己是没有个人意义的,它只涉及心智,而不涉及感情或个人意义,是一种“在颈部以上发生的学习”,因而与“完人”无关,是一种无意义学习。而经验学习以学习者的经验生长为中心,以学习者的自发性和主动性为学习动力,把学习与学习者的愿望、兴趣和需要有机地结合起来,因而经验学习必然是有意义的学习,它不仅仅是一种增长知识的学习,而且是一种与每个人各部分经验都融合在一起的学习,是一种使个体的行为、态度、个性以及在未来选择行动方式时发生重大变化的学习,必能有效地促进个体的发展。对于有意义学习,罗杰斯认为主要具有四个特征:(1)全神贯注,整个人的认知和情感均投入到学习活动之中;(2)自动自发,学习者由于内在的愿望主动去探索、发现和了解事件的意义;(3)全面发展,学习者的行为、态度、人格等获得全面发展;(4)自我评估,学习者自己评估自己的学习需求、学习目标是否完成等。因此,学习能对学习者产生意义,并能纳入学习者的经验系统之中。总之,“有意义的学习结合了逻辑和直觉、理智和情感、概念和经验、观念和意义。若我们以这种方式来学习,便会变成统整的人。”在这里,我们必须注意罗杰斯的有意义学习和奥苏伯尔的有意义学习的区别。前者关注的是学习内容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后者则强调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它只涉及理智,而不涉及个人意义。因此,按照罗杰斯的观点,奥苏伯尔的有意义学习只是一种“在颈部以上发生的学习”,并不是罗杰斯所指的有意义学习。

人本主义学习观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教师”只是学习的促进者、协作者或者说伙伴、朋友,学习者才是学习的关键。罗杰斯认为,教师促进学习者学习的关键就是:(1)真实或真诚,教师表现真我,没有任何矫饰、虚伪和防御;(2)尊重、关注和接纳,教师尊重学习者的情感和意见,关心学习者的方方面面,接纳作为一个个体的学习者的价值观念和情感表现;(3)移情性理解,教师能了解学习者的内在反应,了解学习者的学习过程。[11]

人本主义学习理论将学习理解为学习者的自我实现,同时强调学习者的主体作用和中心地位。其以存在主义的个体唯一性假设和传统的人性善假设作为理论前提,以自我实现或成为“完人”“全人”、自我实现者、功能完善者、心理健康者作为学习目标,以自由学习为手段,网络学习环境为学习者的自我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优越的条件,使每个学习者都可以得以实现。但是,由于网络环境的复杂性,如果对于“自我”没有一个正确界定,自我实现就会走向歧途。我们在干部网络学习中要为学习者的自我实现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帮助,具体内容将在第十六章进行详细叙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