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杜拉和相互作用论

二、班杜拉和相互作用论

班杜拉将学习分为直接经验学习和观察学习两种形式。直接经验的学习是个体对刺激做出反应并受到强化而完成的学习过程,其学习模式是刺激—反应—强化。观察学习是指个体通过观察榜样在应对外在刺激时的反应及其受到的强化而完成的学习过程。观察学习的过程:(1)注意过程。观察者将其心理资源,如感觉、知觉等集中于榜样事件,它决定了选择什么样的信息作为观察对象及其从中获取什么信息,是观察学习的起始环节。(2)保持过程。观察者将获得的信息以符号表征的方式储存于记忆中。在此过程中,即时的观察经验转化为持久而稳定的认知结构,在榜样行为结束后,给观察者提供指导。(3)生成过程。把记忆中的表象和符号转换成适当的行为,即再现以前所观察到的榜样行为。是由内到外,由概念到行为。(4)动机过程。经过注意、保持和再改造几个过程后,观察者已经基本习得了榜样行为,却不一定会主动表现行为。观察者在动机驱使下,即在特定情景的某种诱因的作用下,才会表现习得的行为。(https://www.daowen.com)

班杜拉认为任何学习的过程都是在个体、环境和行为三者相互作用下发生的,直接经验学习就是学习者个体对外在环境刺激的一种反应行为。个体、环境、行为是一个整体,三者是相互作用的,人在特定环境下产生特定行为,行为是环境的产物,同时,行为又可以改变环境。观察学习中个体行为受到社会环境的影响,特别是社会组织对环境与行为的改变起决定性作用,社会组织倡导什么样的行为就会营造相应的社会环境,学习者通过观察与模仿也会产生相应的行为模式。因此,行为和环境是可以通过特定的组织而加以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