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着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格局
1.全面实施城市群规划。围绕提升城市群发展质量,强化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城市群内中小城市,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网络化发展,加快行政区经济向城市群经济转型。
2.强化都市圈建设。将都市圈作为城市群建设的突破口,强化中心城市和周边中小城市的交通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创新资源高效配置,密切中心城市和中小城市的功能联系,打造同城效应明显的通勤圈、都市圈。(https://www.daowen.com)
3.加快培育新生中小城市。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加快把具备行政区划调整条件的县有序改市,把有条件的县城和重点镇发展成为中小城市,增加中小城市数量,对新设市加大支持力度。推进市辖区结构和规模调整。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发达镇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规范推进特色小镇沿着正确轨道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