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问题

三、主要问题

(一)关于土地改革制度试点问题。在17个评估试点中,仅义乌市为全国土地制度改革的试点,全面开展制度创新,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他试点受制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所涉及的大量法律法规、上位规划的限制,难以有较大突破。

(二)各地区城镇化认定标准不统一。各试点统计部门、编办、公安等部门对于城镇化相关统计口径不一致,有些以物理条件限制,有些则以编制部门数据执行等,从而使土地集约化效益降低,影响城镇化成果的判定,也对下一步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造成一定影响。

(三)不同行政单位工作重点趋同。调研发现17个试点单位虽然行政级别跨越较大,但关于新型城镇化的工作重点却趋于一致。各地区根据新型城镇化的五项主要内容为依据,尽管都做出很多努力,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却缺乏根据自身特点所做的工作侧重点。

(四)关于“特大镇”面临的问题。特大镇的常住人口体量大,行政主体模糊与行政权限全面下放之间产生尖锐矛盾,行政管理负担加重,也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隐患。例如,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其常住人口40余万,长期以来行政人员编制严重不足但服务事项众多。(https://www.daowen.com)

(五)经济圈中城市群协同发展较弱。此次评估集中于东南沿海一带,包括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等城市群较为密集的地区,但不同地区之间的跨区域联动发展没有形成机制性和方向性的意见。例如,嘉兴市和上海市金山区分属长三角地区浙沪边界,相对处于发展的低洼地带,现在已有一些跨区域的合作,但从某种意义上还是各自独立发展,从长三角大经济圈角度还缺少协同发展机制。

(六)市民城镇化中外来人口“权随人走”政策待完善。各试点地区努力构建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体系,但是实际操作中难度较大。突出的问题:一是教育编制严重欠缺,难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的需求;二是社会保障压力巨大,尤其对于外来人口聚集的城市;三是土地指标明显不足,难以保障新市民所需要的生产生活物质空间。

图示

图11-9 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