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步工作考虑

四、下一步 工作考虑

特色小镇仍属新生事物,既要避免一哄而上,也要避免一哄而散。同时,特色小镇发展也是新型城镇化中的一个重要抓手和平台,不能脱离城镇化发展的基本规律。要加强政策引领、过程指导,及时纠偏、规范引导,既积极又稳妥,确保特色小镇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遵循客观规律,加强统筹指导。把握和尊重产业转型、城镇化发展规律,在新型城镇化总体战略和要求下准确定位、科学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尽快梳理整合各部门特色小镇创建和支持政策,明确牵头部门,制定规范引导特色小镇发展的指导意见,增强政策有效性,加强政策实施协调配合,形成政策举措合力。国家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围绕特色小镇重点政策进行“权威”“精准”解读,并通过组织定期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现场会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促进地区间的交流互动,确保各级政府和相关参与主体正确理解特色小镇的实质内涵。建立特色小镇建设跟踪、评估、监督机制,及时了解特色小镇建设总体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及时正确的指导。

(二)体现错位发展,着力突出特色。强化省级层面指导推进特色小镇发展的责任,加快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政策,根据小镇产业特点、资源禀赋、发展阶段,从省域层面形成数量适度、布局合理、错位发展的特色小镇建设新格局。强化小镇独特性,从主导产业、风貌特色、文化内涵等方面塑造独特竞争优势。促进小镇围绕特色延伸产业链条,向研发、设计、体验、展示、应用等两端延伸,围绕特色资源深耕细作,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改善小镇产业集聚区生态环境、完善生活配套,形成“三生融合”的特色产业小镇。深度挖掘特色小镇文化内涵,提炼文化符号和标识,应用到小镇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每个方面、每个细节,突出小镇文化特质,塑造小镇独特风貌。(https://www.daowen.com)

(三)稳妥有序推进,全面提升质量。坚持循序渐进、量力而行,不定数量指标,不搞审批命名制,不搞区域平衡。坚持存量挖潜,避免另起炉灶、圈地造城。针对不同类型小镇,精准施策,合理设定反映小镇特点的培育目标,避免过度超前。对人口超过一定规模的特大镇,要处理好多业并举和特色产业的关系,深入推进强镇扩权,赋予一定的县级管理职能和权限,推动有序设市。对具有旅游、文化等特色资源的小城镇,要警惕过度过快过量商业化,科学评估旅游资源承载能力、确定资源承载上限,稳步有序开发,建设符合消费升级需求的高品质旅游小镇。根据区位条件、建设基础、产业与环境契合度等,合理选择和确定非镇非区类型的产业特色小镇,重点突出产业培育发展;鼓励中西部县城城关镇、产业园区围绕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发展产业特征鲜明、服务配套完善、生态环境优美的特色小镇。

(四)坚持市场主导,完善利益机制。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特色小镇建设的积极性。把政府资源支持与引入市场主体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政府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重点做好特色小镇建设的前期规划,搞好环境营造、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以混合所有制等多种形式组建特色小镇建设运营主体,鼓励各类企业组成产业联盟、小镇联盟等,发挥各自优势,整体协同建设运营特色小镇,避免碎片化开发。创造条件让小镇所在地区的农民和村集体参与到特色小镇建设发展全过程,确保当地百姓能从小镇建设中长期受益,保留特色小镇原住居民生活空间,保留活态文化传承空间,把特色小镇打造成“企业、集体、原住居民”的利益共同体、发展共同体。

图示

图9-26 贵州省、辽宁省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建设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