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三个防范”
为更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主导作用,北京、上海因地制宜、重点培育、精准施策,避免特色小城镇建设“穿新鞋走老路”。
(一)因地制宜,防范“东施效颦、水土不服”。北京、上海建设特色小城镇,拥有与浙江等地区不同的发展环境。主要是北京、上海人口规模均超过2000万人且还在不断增长,中心城区人口密度非常高,面临人口疏解压力;均是行政级别很高的国际化大都市,人口、资本、产业等各类资源要素高度集聚,土地成本非常高;块状经济特征不明显,历史上没有形成以某个主导产业为核心的专业镇。基于此,上海市并未照搬照抄浙江版本特色小镇模式,注重以建制镇为载体和单元发展特色小城镇。比如松江区车墩镇规划形成“南部新城影视产业核心区+多个产业支撑点”的“1+N”布局,青浦区朱家角镇规划形成“古镇文创产业集聚区+老厂区和城中村转型区+外围拓展区”的“1+N”布局。
(二)不定数量,防范“一哄而上、层层加码”。2016年以来,有的部门和部分省(区、市)相继提出建设特色小镇和小城镇的数量目标,如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3年在全国打造1000个特色小城镇、海南省提出3年建设100个产业特色小镇等,引发社会关注和媒体炒作。北京、上海认为,特色小城镇建设既要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更要遵循城镇发展规律、耐心坚守。为防止特色小城镇建设演变为违背规律的“造城运动”和“政绩工程”,北京、上海既不预设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数量目标,也不分解建设任务,而是注重研究特色小城镇发展规律,通过印发实施《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功能型特色小城镇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强化规范和引导。(https://www.daowen.com)
(三)一镇一策,防范“削足适履、吃大锅饭”。不同于浙江省在省级层面设定统一要求,北京、上海未在市级层面出台面向全域的土地和财税等激励政策,避免“一刀切”造成政策供给与实际需求不匹配。上海市强调政策双向反馈,既要求区级层面立足实际,出台相关政策,引导有条件有基础的建制镇开展特色小城镇建设,如嘉定区和金山区分别出台了指导意见;又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要求建制镇提出具体困难和政策诉求,再由市、区相关部门开展定制化方案研究,按照“一镇一策”原则予以协调解决。
图9-8 北京、上海特色小镇“三个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