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政策建议

三、政策建议

(一)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特大镇撤镇设市。加快启动设市工作,将具备条件的县和特大镇有序设置为市,弥补城镇体系的短板。在全国范围内,赋予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同步推进户籍制度、财税体制、投融资体制、土地制度等配套改革。

(二)创新城镇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行政效率。探索城市新型管理模式,降低行政成本。创新城镇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增强多层次供给能力,满足多样化需求。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积极打造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便民服务等综合服务平台,切实提高城镇政府行政效率。

(三)建设美丽宜居小城镇,努力提升城镇发展品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以打造具有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彰显特色的地域文化、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为目标,采取“创建制”的方式,开展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并出台建设美丽宜居小城镇的指导意见。

(四)打造产业升级平台,夯实城镇发展基础。统筹城镇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商业区等功能区规划建设,推进功能混合和产城融合,在集聚产业的同时集聚人口,防止新城新区“空心化”。围绕城市居住区、小城镇、新型创新空间,推进多层次的产城融合,创造宜居宜业的条件,为城市、社区或者其他空间注入更多产业活力、发展动力。(https://www.daowen.com)

(五)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提升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围绕城镇建设短板,加快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大力推进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加快综合交通网络建设和换乘枢纽、停车场等建设,推广多式联运,推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时,要加强城镇雾霾、污水、垃圾治理,实施生态廊道建设和生态系统修复工程。

(六)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城镇管理模式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各类创新主体“松绑减负”“清障搭台”。加快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完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让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中。进一步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激发企业家精神,减少对市场行为和微观市场主体的干预,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和创新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