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辽宁等7省份试点的评估报告

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辽宁等7省份试点的评估 报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总结推广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阶段性成果的通知》(发改办规划〔2017〕1373号)的要求,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对京津冀、东北三省及内蒙古自治区的15个第一批试点开展了第三方评估。有关情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