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问题
1.区县积极试点、成效显著,地市则进展较慢。试点区县借着新型城镇化试点的契机,积极提高城市承载能力,着力解决农民进城急需的教育、医疗等问题,在推动就地就近城镇化上有良好进展。试点的地市在推进工作中比较热心于智慧等新型城市建设,热衷上马“高大上”项目,特别是对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太感兴趣,只注重城市建得漂亮,不注重留人。
2.农民进城之后的公共服务水平跟不上。首先,有些公共服务还存在结构性差异,主要体现在目前城乡居民在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房、丧葬补偿、意外补偿等方面还存在二元结构差异。其次,虽然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标准,但保障水平较低,农民工因为收入较低也无法承担更高的保费;和城镇职工的保障标准差距还是比较大。最后,在教育上虽然生均经费统一,但可携带进展缓慢,造成流入地压力较大,学校容量和教师配置都不均衡,教育质量难以保证。
3.农民“进城不落户”的问题没有得到破解。农民进城不落户,这是全国普遍现象。比如,樟树市户改以来在城镇落户的本市农民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一直都是3000 人左右,没有变化。从现实来看,一是因为农民不愿放弃农村的权益,预期未来还会升值,不能“放心”进城落户;二是进城之后的生活成本会增加,尤其是住房成本,这成为农民“进不了”城的顾虑;三是绝大部分农民工可以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办理落户手续的必要性已经不存在。
4.政府投融资渠道受限。今年国家财政部50 号和87 号文件要求剥离政府融资平台智能,禁止利用基金等明权实债、政府购买服务工程违规举债,政府举债只能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PPP模式及去平台化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融资。这无疑会降低社会资本参与意愿,加大政府融资难度,导致部分城镇化项目进展缓慢。(https://www.daowen.com)
5.顶层设计缺乏协同性。一是跨区域的社会保障的转移接续仍未实现,影响了农民工的自由流动和保障水平。这并不是一地之力能够解决的,国家应在顶层制度设计上予以打通。二是“两挂钩一倾斜”政策国家层面仅有财政政策刚刚出台,未出台具体操作性意见,省级政府缺乏缓解市县政府资金和土地紧缺压力的举措,大多数市县对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积极性不高。三是尽管国家已经明确出台政策规定对落户以后的农村三权予以保留,但没有明确的实施配套政策,农民资产变现的通道没有打通,对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形成掣肘。
图11-30 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