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anz钉系统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Schanz钉系统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1)适应证:①骨折:脊柱胸段、腰段、腰骶段的不稳定性骨折及骨折伴有的严重畸形;②肿瘤及结核;③脊柱退变性疾病:脊柱滑脱及不稳等。(https://www.daowen.com)

(2)禁忌证:由于胸6以上椎体的椎弓根直径太小,若植入标准Schanz螺钉可能会使椎弓崩裂,从而无法达到固定的效果。在脊柱爆裂骨折或椎体前、中柱骨质缺损较多时,不建议单独使用Schanz螺钉后路内固定技术,应加以前路融合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