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血管伤的治疗原则
1.手术探查适应证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应实施手术探查:
(1)伤肢远端异常表现:如出现动脉搏动消失、肤色苍白、麻木、肌肉瘫痪或屈曲挛缩等缺血症状者,表明动脉受损,或动、静脉同时受损。如肢体出现进行性肿胀,并伴有远端动脉搏动较弱及血液回流障碍征象者,则应怀疑静脉受损,亦应酌情探查。
(2)创口反复出血:指创口不断有鲜血涌出者,表明有动脉受损。
(3)骨折已整复而缺血症状不消除:此在临床上亦较多见,应及早手术探查。
2.手术中注意点
(1)探查血管,明确损伤性质:对开放血管伤在清创术的同时查明其受损程度、范围,并根据损伤范围和程度决定修补、吻合或血管移植。只有在条件十分困难或患者垂危无法施行血管修复时,才进行动脉结扎术,但不结扎伴行静脉。
(2)闭合动脉伤及内膜撕裂:最为常见,要与动脉痉挛鉴别,可用液压扩张法。已明确动脉腔内有梗阻时,应切开动脉探查并彻底清除血栓;病变范围超过5mm者,宜切除损伤部分,重新吻合或作自体静脉移植。(https://www.daowen.com)
(3)及早减压:对肢体肿胀压迫血管和肌肉时,表明筋膜间隔压力过高,要做筋膜切开减压术。
(4)缝合血管:在彻底清创前提下,对管腔凝块用0.1%肝素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干净,断端外膜剪除2~5mm。操作应细致,血管不要扭转,不应有张力。大口径血管吻合多用三定点连续缝合法,中小口径血管宜用二定点间断缝合法。之后,酌情进行血管端—端吻合,或采取端—侧吻合;亦可选用各种血管套管套接,有缺损时可行血管移植。缝合的血管周围应有健康的软组织覆盖。
(5)必要的预防措施:对某些病例,为防止血管吻合后发生筋膜间隙综合征,亦可在术中酌情行肢体减张术或筋膜切开术。
3.术后处理
(1)注意防治并发症:包括血容量不足、急性肾功能衰竭、血液循环障碍、感染和继发性出血等均应积极防治。
(2)肢体处理:为防止血管张力过大,应采用石膏固定伤肢,使与血管处于松弛位,并于5~6周后开始练习活动。
(3)术后用药:同断肢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