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和短视频

(二)网络视频和短视频

网络短视频是伴随着互联网的碎片化特性产生网络内容的一种传播方式。短视频的时长一般在1分钟之内,通过快节奏的剪辑和滤镜进行简单加工之后便可以传播,它具有短、平、快的特点,能够快速吸引人的注意力。随着移动终端的发展,制作短视频、传播短视频的门槛不断降低,短视频也逐渐受到了大众和资本的青睐。2021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研讨会探讨了未成年人对于短视频的应用问题。在圆桌会议上,北京联合大学的杭孝平教授指出了“优质视频内容会拓展知识获取的渠道,对未成年人产生积极影响”,也提出了一个问题——在短视频盛行的当下,“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防止不良内容侵袭”?

第4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网络视频(含短视频)用户规模达9.44亿,较2020年12月增长1707万,占网民整体的93.4%。其中,短视频用户规模达8.88亿,较2020年12月增长1440万,占网民整体的87.8%。[7]由此可见,短视频已经成为网民日常消遣很重要的工具。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在2019年11月至12月对未成年人使用短视频特点展开的全国问卷调查结果显示,65.6%的未成年人使用过短视频。随着2020年疫情的出现,未成年人短视频的使用比例不断增长。未成年人使用短视频主要集中在观看特长类、生活技能及娱乐类,很少有人文科学的内容。而且大部分沉迷于短视频的未成年人都具有几个相同的特点:学业上的负担较重,想要逃避;孤独感比较强,有些话藏在心里;家庭不和谐,想在网络上寻找安慰;人际关系不和谐,不合群;还有一部分是对自己的未来感到迷惘。这几个特征越明显的未成年人,对于网络短视频的使用率越高,越容易沉迷。

2021年新修订的《未保法》中第七十四条谈到,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8]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通过对于网络短视频用户细分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防沉迷保护。大部分企业也在短视频中设置了青少年模式和防沉迷的提醒。在研讨会上,哔哩哔哩公共政策研究院院长谷雨也表示,“B站作为综合性视频平台,一直积极地在各主管部门指导下,探索建立适合自己网站特色的‘防范+引导’并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如严把入口关、强化青少年模式、加大优质视频供给等”[9]

2020“清朗”未成年人暑期网络环境专项整治就针对网络视频提出了相关政策,文件中明确指出:“严厉打击直播、短视频网站平台存在的涉未成年人有害信息。重点整治恋童、虐童等对未成年人实施猥亵性侵的有害信息。严厉打击发布传播以未成年人为主角的大尺度写真、私房照片视频的账号。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模式和防沉迷系统应用,全面清理色情低俗、血腥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信息。”[10]虽然已经有不少视频平台意识到了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问题,设置了未成年人模式和防沉迷模式,但是仍有不少平台青少年模式只是摆设,在商业利益的推动下,大量不良视频依旧没有经过过滤,直接推送给未成年人。为了未成年人能够有一个清朗的观看环境,网络视频的整治依旧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