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在未成年人用网过程中的引导

(二)家庭在未成年人用网过程中的引导

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不是一帆风顺的,网络世界纷繁复杂,未成年人由于社会经验不足,往往会误判网上信息的真假,不具有批判性使用网络的能力。因此,在未成年人不断探索网络的过程中,家长应该为孩子的前进方向把好方向舵。

1.家长的示范监督作用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未成年人的第一次学习往往是通过对家长的模仿得来的,因此在互联网不断占据家庭生活的今天,很多家长的上网行为直接促成了孩子的触网动机。[9]

如果家长在家庭内部频繁使用互联网设备,并使用相关功能,孩子就会对家长的行为进行模仿,家长的示范给未成年人开启了进入互联网的第一扇门。因此家长在家庭内部,尤其在孩子面前应该注意自己的上网行为,给孩子做好榜样。为了让未成年人网络生活之旅安全高效,家长需要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监督,规范未成年人的日常上网行为,避免影响到未成年人的线下正常生活。在新修订的《未保法》的“网络保护”专章部分中,第七十一条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通过在智能终端产品上安装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软件、选择适合未成年人的服务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危害或者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时间,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2.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作用

家长除了需要带好头外,还要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作用。首先是用网时的技术教育,通过教导让未成年人了解互联网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的操作规范。此外,家长要特别注意纠正孩子的错误认识,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如支付、充值等操作。其次是更加深入的网络素养教育,让未成年人从“知网”、“懂网”到“融网”,为其今后创造性使用网络打好基础。

良好的示范作用最终需要家长提升自身的网络素养水平,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国未成年人的网络接触还是一种自发性的、无序的行为,当时家庭还未能接纳这种新兴事物,因此未成年人很容易在接触网络时与家长发生对抗,不能很好地规避互联网的风险。如果家长无法正确认识网络,那么对孩子的网络生活进行指引也将成为空谈。新修订的《未保法》第七十一条明确提出:“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高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引导和监督。”

但由于当前的家长们大部分属于“数字移民”,不像“Z世代”的年轻人群体那样从小就处在互联网的耳濡目染之中,因此在很多时候会出现家长和孩子在网络时代的知识代沟,家长和孩子无法建立起相互沟通的基础。家长网络素养水平的缺失还会导致家长没有能力指导未成年人学会健康地使用网络,也不利于家庭内部形成良好的上网氛围。

3.家长与未成年人的沟通机制建设

家庭对未成年人上网行为的介入不是盲目教条式的打压,家长有必要深入了解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状况,如网络文化、网络社交等,这样才能打破两代人的代沟,进而在相互理解的基础上和未成年人建立有效的沟通途径。这一选择不仅可以为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保驾护航,还可以促进亲子关系的和谐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原先传统的代际关系。在中国人传统的社会和文化中,父母们仅依靠对知识和实践经验的限制性垄断,就占据了家庭内部的社会和文化最高权威的地位;未成年人通常都是受教育者,只能通过对自己的父母及其长辈的学习,才能获得对这个世界的理解和认识,然而现在通过互联网就实现了人类知识的平等共享,未成年人对父母的强烈依赖性已经开始逐渐减少。如果父母以一种传统的对话方式,即带有压迫性地与孩子进行交流的话,那么容易造成亲子间的无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