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要承担起与社会各方的连接作用
在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工作中,我们可以发现这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事业不仅是单个家庭或单个学校的工作,而是需要围绕未成年人形成一个以家庭为主体、多部门共同协作的保护矩阵。从根本上来说,这是由未成年人的活动空间的复杂性决定的。因此在家庭与政府、家庭与社会、家庭与学校,乃至多方一起合作上都具有很大的前景,这样才能让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工作毫无死角。
首先,在与政府的关系中,政府通常会在宏观层面对家庭的责任进行划定并提出倡议。例如,相关法律规定了家长在孩子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同时也明确了政府的主导责任,当未成年人在家庭活动中遇到困难时,政府可以调动资源对家庭教育给予指导服务,规范家长行为,规范相关机构的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发展提供保障。总之,在家庭与政府的这段连接关系中,家庭可以通过与政府进行合作为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工作起到压舱石的作用。
其次,在与社会的关系中,社会机构及网络服务提供商都会对家庭中未成年人的网络使用产生影响。对于社会机构,如社区、公益组织等都会与家庭这个单位产生联系,进而对未成年人的网络生活起到保护作用。在日常生活中,这些机构不仅会在宏观角度提供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实操性意见,并且还会深入一线进行实地帮助。例如,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发起的“E路护航·E路平安”青少年网络保护系列活动,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通过与家庭等各个参与者建立桥梁,最终为未成年人网络活动建立起一张社会与家庭合织的保护网。对于网络服务提供商,如游戏平台、社交平台等上未成年人的网络活动项目中,由于未成年人在这个时期心智尚未成熟,易受不良信息侵害且维权意识较弱,极其需要家长的介入,通过家长与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沟通交涉,才能让未成年人尽最大可能免受互联网的负面影响。例如,关于未成年人的游戏账号的管理,家长需要与游戏平台进行沟通并设置好游戏账号的使用规则,以防止未成年人沉迷游戏。另外,在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方面,家长也应该注重和服务提供商的沟通,维护孩子在网上的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