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语
随着新媒介技术的发展和传播环境的改变,每个人都能够成为尼葛洛庞帝口中的“没有执照的电视台”。作为信息生产者、传播者与消费者的网民群体越来越注重在信息网络传播过程中的权益保护,“深层链接”行为引发了媒体与法律行业的讨论,政府部门正不断寻求“深层链接”引起的侵犯网络信息传播权的保护之道。我国已积极融入国际知识产权的进程中,通过对国际条约规定的借鉴,根据国情进行调整,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的保护。同时,国家也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这一制度,在推动本国经济、文化与科学发展的过程中,既要注意加强对著作权人的保护,也要注意社会公众的利益平衡。
随着信息传播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演进,类似“深层链接”技术引发的知识产权在未来也必将不断涌现。在法律法规实践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根据国情,用本国立法语言重新制定精细化规则,研究国际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仲裁内容,从中吸取经验,为争端仲裁模式提供技术指导。媒介平台等传播主体也应不断压实自身的管理主体责任意识,成为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平台与信息内容生产传播渠道,共建健康清朗的网络空间,护航网络知识产权建设。
【注释】
[1]高胤丰,博士,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新闻与传播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网络传播。
[2]张钧凯,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2020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
[3]刘文杰.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认定[J].法学研究,2016(3):122.
[4]万勇.深层链接法律规制理论的反思与重构[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1):37.
[5]王迁.论提供“深层链接”行为的法律定性及其规制[J].法学,2016(10):24.
[6]刘银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判定:从“用户感知标准”到“提供标准”[J].法学,2017(10):100.
[7]隋岩.群体传播时代:信息生产方式的变革与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18(11):134.
[8]方兴东,严峰,钟祥铭.大众传播的终结与数字传播的崛起:从大教堂到大集市的传播范式转变历程考察[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20(7):132.
[9]菲彻尔.版权法与因特网[M].郭寿康,万勇,相靖,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299.
[10]菲彻尔.版权法与因特网[M].郭寿康,万勇,相靖,译.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9:101.
[11]万勇.论国际版权公约中“向公众提供权”的含义[J].知识产权,2017(2):38.
[12]参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粤行终字第 492号行政判决书。
[13]万勇.深层链接法律规制理论的反思与重构[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