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明确民间艺术的权利主体

1.进一步明确民间艺术的权利主体

民间艺术的权利主体到底应当归属于谁,这是关乎民间艺术作品保护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从我国目前的实际状况分析,由某一群体或相关的社团组织作为相应的权利主体更恰当。由于民间艺术的创作本来就具有群体性,民间文学艺术是某一群体在长期生产、生活过程中的文化沉淀,因此,绝大多数的民间艺术可以由其来源的群体行使权利,当然,也可以由各群体都认同的社团组织来行使这项权利。只有明确了民间艺术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主体,才能够对民间艺术作品做到切实、有效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