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所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
自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