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在大革命时期“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思想与实践
2026年02月06日
第一节 党在大革命时期“外争主权、内争权利”的思想与实践
鸦片战争一声炮响,把中国由一个独立的封建国家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半殖民地”表现为中国在对外关系中虽然仍保持着独立国家的形式,但实际上已被纳入不平等条约体系,国家的主权遭到严重破坏,辛亥革命前的清朝政府沦为“洋人的朝廷”,辛亥革命后,大大小小的军阀实际上成为帝国主义侵略者的代理人。“半封建”表现为虽然中国的资本主义有所发展,但封建剥削制度不但依旧保持着,而且同买办资本主义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明显优势。外国资本—帝国主义和本国封建主义的联合压迫,严重地阻碍着中国的社会发展,成为民族灾难和人民痛苦的根源。
为了救亡图存,中华民族面临两大历史任务:一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二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富裕。前者要求国人高举起反帝的旗帜,废除帝国主义国家与清朝政府签订的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争取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民族解放的任务;后者要求国人高举起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旗帜,争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权利,完成民主革命的任务。(https://www.daowen.com)
任何一种法律理论的背后都有政治因素的制约。中国共产党从一大到六届七中全会期间,逐步形成了外争国家主权,内争人民权利,尤其是贫苦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法律思想框架,外争国家主权是反帝的需要,内争人民权利,尤其是让贫苦农民获得土地所有权是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