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从党政推进到社会共同推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治建设总体上属于党政推进模式,因此,习惯用“管理”一词,即自上而下的管控。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都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强调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主体地位原则的提出使中国法治实现了从党政推进向社会共同推进的重大转变。“治理”代替“管理”,例如,国家治理体系,社会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等等。治理和管理的差异,就在于前者更注重扁平化运作,形成上下左右、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而后者则强调自上而下的命令与服从。(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