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时间表
习近平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政治论断,是和确立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目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创造性地提出分两步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一步,从2020年到2035年,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步,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这个战略安排提升了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涵。一是把原来确立的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从21世纪中叶提前到2035年完成。二是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能够提前完成,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自然也要升级。于是,党的十九大报告把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表述为“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与党的十八大报告相比,这个目标增加了“美丽”的要求和“强国”的表述,意味着我们的新目标不是建成一般意义上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是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中华民族将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https://www.daowen.com)
民主法治建设也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的目标之中。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在这里,政治文明的主要内容就是民主法治,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和依托、保障。